关于对2012年度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资格人员进行专业测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05    浏览次数:2

各呈报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资格人员进行专业测评。

  一、参加专业测评人员范围

  申报评审2012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的全体人员。

  二、高级经济师专业测评内容、时间及地点

  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人员的专业测评采取开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经济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近年来国家经济政策、经济热点问题等。无指定教材和考试大纲。

  高级经济师专业测评考试定于2012年12月16日进行。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共150分钟。考试地点: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乘车路线:从长途汽车总站乘K92路公交车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搭乘出租车费用在16元左右;从火车站乘9路公交车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可,搭乘出租车费用在12元左右(因受场地限制,建议尽量不要自驾车前往)。

  参加高级经济师专业测评考试的人员入场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凡未能出示证件的,一律不准参加考试。考生入场除必要的文具和纸面文字资料外,禁止携带计算机、手机等各种上网、通信工具以及电子记事本、电子存储器等物品。

  三、其他事项

  对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人员进行专业测评是评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评成绩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各呈报单位要认真核对参加高级经济师考试人员名单,及时办理准考证,尽快将有关事项通知参加考试人员。参考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于违反专业测评纪律的,一经核实,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取消评审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

  201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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