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等关于分解下达2014年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任务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19    浏览次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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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 (州)、省直管县农牧(农业)局、财政局、工信委、发改局、扶贫办: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中药材产业发展的要求,现将2014年重点发展任务计划分解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目标任务

  以《甘肃省加快发展中药材产业扶持办法》为依据,综合考虑近几年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以种植面积5万亩以上的17个中药材大县为重点,全面提升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和加工营销水平。建设内容包括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新品种新技术标准化生产示范园、企业药源基地、加工仓储升级改造、生产技术培训等方面(详见附表)。2014年计划建设道地药材原种繁育基地240亩、良种生产基地1.95万亩、育苗基地4万亩,建设中药材标准化千亩生产示范园37个,新增标准化药源基地7.5万亩,扶持68个地道中药材加工、流通企业通过GMP、GSP认证。

  二、资金来源及用途

  今年省级财政整合筹措中药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2284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资金4500万元,主要用于新技术、新品种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加工仓储升级改造、加工企业药源基地建设、科技攻关及技术培训等方面;省工信委安排财政资金5000万元,主要用于医药工业企业产业升级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研发、中药材精深加工及养生保健品开发等;省扶贫办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原种、良种、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省发改委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1284万元,主要用于种苗繁育和新技术、新品种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安排省财政资金9000万元、农业产业化资金1000万元,用于中药材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贴息。

  三、资金下达方式

  省工信委陇药产业发展资金,由省工信委会同省财政厅下达。省发改委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1284万元,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随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一并下达;省扶贫办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指导性计划,由省扶贫办会同财政厅下达各地;省财政资金4500万元,由财、农两厅印发项目指南,各市州申报,省上评审后联合下达;省财政、农业产业化资金安排的1亿元贷款贴息,按照贷款贴息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农民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中药材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贴息扶持。

  四、扶持环节

  (一)道地中药材原种、良种、种苗繁育补助资金2100万元,由省扶贫资金、省发改资金安排,维持往年补助标准不变。具体任务由扶贫、发改商农牧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承担繁育任务,并承担技术指导培训。

  1、补助100万元,建设道地药材原种繁育基地240亩。在岷县、渭源县、陇西县3个20万亩以上种植大县,分别建设50亩道地药材当归、白条党参、黄芪的原种生产基地。在省中药材产业发展专家组的指导下,由县农业部门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承担,对现有品种进行筛选、提纯复壮,选育道地药材的原种;在文县、武都区、礼县分别建设纹党、红芪、大黄的原种基地30亩。经过连续4年的扶持,实现道地药材品种的优质统一。

  2、补助1000万元,建设道地药材良种生产基地1.95万亩。其中当归6000亩、黄(红)芪9000亩、党参2000亩(白条党、纹党各1000亩),每亩补助500元;半夏1500亩,每亩补助1000元;大黄1000亩,每亩补助500元。

  3、补助1000万元,建设道地药材育苗基地4万亩。以岷县、宕昌县为主建设当归育苗基地1.5万亩,辐射供应漳县、渭源县等地;以陇西县、武都区为主建设黄(红)芪育苗基地1万亩,辐射供应渭源县、宕昌县等地;以渭源县、漳县、文县为主建设党参育苗基地1.5万亩,辐射供应康乐县、岷县等地;所产种苗覆盖全省60%以上种植基地。育苗基地每亩补贴200元。

  (二)补助2134万元,建设中药材标准化千亩生产示范园42个,每个示范园补助50万元。在定西、陇南、酒泉、张掖、天水、平凉等市的30个中药材主产县区,建设一批优质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园。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园较普通大田亩均增产10%以上,亩均增收15%以上,生产的药材达到无公害、优质、安全标准。每个示范园要求安排1~2项的田间试验,有针对性地开展新技术新品种研究,创新栽培模式、探明技术参数,规模大小要求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每个示范园按照标准化模式栽培,突出新品种、新技术的应用及推广,重点抓好中药材GAP种植技术集成示范。其中:省发改委684万元标准化基地建设任务随文下达。省财政专项资金1450万元,由省财政厅、省农牧厅印发申报指南另行通知,省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牵头进行标准园督查考核及技术指导。

  (三)补助1500万元,扶持通过GMP认证的中药材加工企业建设GAP药源基地,示范带动农户开展标准化生产。2014年在全省中药材主产县区新增标准化药源基地7.5万亩,重点扶持当归、党参、黄芪、红芪、大黄、甘草、板蓝根、柴胡、枸杞、独活、半夏等道地品种,每亩补助200元。由省财政厅、省农牧厅印发申报指南,项目建成通过验收后以奖代补形式下达。

  (四)补助1100万元,对获得GMP认证的道地中药材加工企业、获得GSP认证的道地中药材运销流通企业以奖代补扶持。对通过GMP认证的中药材加工企业,每个补助30万元;通过GSP认证的中药材运销流通企业,每个补助10万元。

  (五)中药材科技支撑体系和质量检测300万元。中药材科技支撑体系建设200万元,由省农牧厅组织省内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和农技推广等单位,针对中药材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科研攻关;并根据实际需要,筹备组建省、市、县三级专家联动的产业技术支撑体系,分区域定向指导中药材产业发展。中药材质量检测300万元,根据中药材生产大县资金申请报告,结合实际工作进展情况分配下达。

  (六)技术培训及项目督查考核经费150万元。其中:省级培训经费50万元,由省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负责指导培训中药材生产大县标准化规模种植、品种改良、产地初加工技术力量并开展项目督查考核;中药材产业大县培训经费100万元,由中药材技术推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省上根据督查考核情况,并结合生产实际分配下达。

  (七)省工信委陇药产业发展资金5000万元,围绕生物制药、现代中药及健康产品、化学药、生物医药工程等领域,重点扶持医药工业企业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产业升级技术改造、新型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新版GMP改造提升等环节,结合项目实际分配下达资金。

  五、项目及资金管理要求

  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分别由由县(区)农牧、工信部门牵头,结合资金来源、性质、用途和建设内容,会同当地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督促项目实施。由农牧、财政、工信、扶贫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计划,开展项目筛选申报工作,认真做好立项审查,细化建设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确保各项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县(区)级农牧、工信、财政部门要于7月底和12月底前分别向省农牧、财政部门和市(州)汇总报送整体项目执行情况;发改、扶贫部门分别向省、市有关资金管理和任务下达部门报送具体项目执行情况。

  附件: 2014年甘肃省中药材产业扶持发展建设任务和资金分配表


甘肃省农牧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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