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科技部等5部门《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07    浏览次数:3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以下简称“三区”)科技人才和农村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提升“三区”科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支持“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科技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研究制定了《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州)、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2014年选派和培养计划相关工作。

附件: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

 

   甘肃省科技厅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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