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1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通知》(国知办法字〔2011〕98号)要求,我局将开展2011年广西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11年9月1日~10月15日。
二、年检对象
凡于2011年8月31日前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及其办事机构。
三、年检内容
(一)代理机构是否符合《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
(二)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符合《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三)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是否有《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六条、第八条列出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代理机构在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年度的专利代理业务情况;
(五)代理机构的财务情况;
四、代理机构应当提交的年检材料
(一)2011年专利代理人年检登记表复印件;
(二)2011年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登记表;
(三)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
(四)代理机构年度工作报告。
所有表格或者材料采用A4纸张打印。
五、年检要求
(一)各代理机构应当按照通知要求以及填表说明认真如实填写表格中的各项内容,不得缺项,并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向我局提交的专利代理人年检登记表复印件应当与向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提交的专理代理人年检登记表原件一致。
(二)各代理机构务必在10月15日前完成年检自检工作,并将上述有关材料报送我局协调管理和专利处。
(三)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负责具体实施2011年度专利代理人的年检工作。请各代理机构根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有关文件要求先期开展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
联系人:王静旭
电 话:0771-2613485
地 址:(530012)南宁市新民路55号广西知识产权局
附件:2011年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登记表.doc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