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第二批省属本科高校开展转型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02    浏览次数:1

有关省属本科高等学校:

  为深入推进省属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省属本科高校中开展转型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发【2014】5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遴选第二批省属本科高校开展向应用技术型普通高校转型发展省级试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推动和引导一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是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明确要求,是我省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应用技术人才培养、提升高校服务能力、促进高校特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省属本科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制订转型发展工作方案,积极申请开展转型试点工作。转型发展省级试点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试点范围、支持政策、工作要求、主要试点任务按鄂教发【2014】5号文件的要求执行。第二批将支持有条件的省属本科高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探索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职业性与学术性相结合、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

  申请开展第二批省级试点的高校,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制定试点方案(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改革内容、建设项目、保障措施、进度安排、分专业(集群)试点方案等)。各校在制订方案时,要将国家和省里的工作要求与学校的办学实际紧密结合,强调方案的针对性。试点方案既包括学校的整体方案,也要有各学院(专业集群)的子方案;要明确办学定位、试点任务、工作进度、建设项目与改革举措、支持与保障政策等,强调方案的系统性。在进度上,既要有四年试点总体安排,也要有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对于确定的建设项目,要明确资金来源与分年度投入计划;对于重点建设项目和主要改革任务,要明确工作责任,制订考核标准,定期组织检查评估,强调方案的可操作性。

  申请开展试点的高校,请于12月8日前将试点申请和试点方案一式10份报我厅发展规划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联系人:张俊超、张兵,电话:87328120,87328043;电子邮件:zhangjunchao(at)hust.edu.cn。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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