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2年山东省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果菜项目考评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4    浏览次数:2

  各市农业局(农委):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94号)要求,经商省财政厅同意,决定对全省“菜篮子”产品生产果菜项目进行考评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验收组织

  山东省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果菜项目验收与绩效考评结合进行。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负责考评验收的组织领导,考评验收组由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和相关市农业、财政部门有关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

  二、考评验收程序

  以农业部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规范和项目实施方案为考评依据,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验收考核指标的通知》(农办财〔2012〕110号)要求进行现场考评。先由项目承担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向市级农业主管部门提出初验申请。市级农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考评初验。初验合格后,向省农业厅提出项目考评验收申请,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组织考评验收。

  (一)市级考评初验

  1.考评初验内容。考评内容分管理考核与技术考核。管理考核针对县级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工作开展、资金扶持、监督管理、验收总结情况及违规违纪行为等。技术考核主要包括园地建设、栽培管理、商品化处理、品牌建设、质量管理及有关工作情况。

  2.初验程序。初验组由3~5名项目管理、技术推广及财务人员组成。初验组设组长一名,实行组长负责制。考评验收分为三个步骤:听取汇报、现场考证赋分、汇总结果。管理得分与技术得分分别按20%与80%加权汇总,作为项目单位的最终得分。初验结束后,由验收组成员签署初验意见。

  3.验收申请。市级初验完成后及时提交验收申请,并附项目单位最终得分排序表及各项目单位管理、技术评分详表及初验意见,一式三份上报省农业厅。

  (二)省级考评验收

  省农业厅收到申请后,会同省财政厅组织考评验收组深入现场,根据初验得分对拟给予资金扶持的项目单位进行考评验收。重点对拟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建设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予以考评。

  1.验收资料。项目单位需准备项目总结、实施方案、生产技术规程、产品检测报告等。验收资料应规范、完整、真实,一式五份装订成册。

  2.考评验收组人员组成。由5名从事相关产业管理、技术推广、质量检测、财务管理等人员组成。验收组设正副组长各一名,实行组长负责制。

  3.考评验收程序。省考评验收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对项目实施情况和标准园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考评、量化打分。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附表。

  4.验收报告。验收完毕,形成书面验收报告。验收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存在问题、验收结论及建议。

  三、补助办法

  省级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市级财政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下拨至县,县级财政部门收到资金后于7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承担单位。

  四、有关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各市要高度重视今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考评验收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通过项目实施,提高“菜篮子”产品抵御灾害能力,增强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供应保障能力。项目验收结束后,农业部将在适当时间对项目进行抽验。

  二是要加强管理。各地要及时总结今年项目实施的成功经验,通过考评验收工作,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人、财、物的安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验收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要抓紧实施。各市农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快工作进度,倒排工期,按时完成项目考评初验工作,务于2012年12月20日前将项目验收申请等材料报省农业厅,过时不报,影响省级考评验收进度的,明年将不予安排该项目。

 

  附件:

1、“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管理考核指标表

2、“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技术考核表(蔬菜)

3、“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技术考核表(水果)

4、山东省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果菜项目资料要求

5、山东省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果菜项目初验意见表 

6、山东省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果菜项目初验组(验收组)名单

7、山东省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蔬菜/水果项目验收意见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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