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全产业链式示范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04    浏览次数:2

 

有关市、县农业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创新职业农民培训方式方法,探索培训与产业深度融合的新模式、新机制,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实施绩效,引领我省农民教育培训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我厅决定开展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全产业链式示范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示范培训任务

  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湖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计发〔2014〕62号)要求,开展省级全产业链式示范培训1000人,其中:在武汉市举办蔬菜产业班,培训200人;在随县和远安县举办香菇产业班,培训200人;在公安县举办葡萄产业班,培训200人;在宜都市举办柑橘产业班,培训200人,在老河口市举办梨产业班,培训100人,在洪湖市举办河蟹产业班,培训100人。

  二、创新培训内容方法

  以农民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参训农民提供从种到收的全程技术培训和从生产决策到产品营销的全程经营管理培训。加强通识性教育,弘扬农民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农民特点和农事季节,灵活安排任务和时间,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养,大力推广农民田间学校和送教下乡经验。充分发挥行业局(办)联系产业优势和农广校培训管理优势,完善“一班一案”,加强教学改革和跟踪指导,促进培训为产业发展服务、为人才培养服务。

  三、加强培训组织管理

  (一)明确责任主体。

  省农业厅科教处负责培训示范的统筹协调、管理与验收、制定试点方案并督促实施、总结经验等工作。厅直有关单位负责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协助制定教学方案、跟班管理、跟踪服务等工作。省农广校负责制定各培训班教学方案、协助选聘公共课教师、跟班管理等工作。

  示范县(市)农业主管部门和农广校负责将省级示范班纳入全县(市)实施方案统筹管理,审批开班报告、建立培育台账、报送信息、发放结业证、协助各班次验收和争取扶持政策等工作。各培训机构负责遴选培育对象、聘请培训教师、教学组织管理、跟踪服务等工作。

  (二)整合培训资源。

  整合省、市、县、乡相关资源,搭建农科教结合平台,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从国家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库、省农业厅、省农科院、华中农业大学以及县市农技推广机构中抽调相关人员,组建高规格的技术服务专家团队,负责制定培训规范、组编培训教材、建立专家大院、开展前沿性培训和跟踪服务等工作。

  (三)强化项目管理。

  省级全产业链式示范培训班纳入示范县(市)2014年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系统性培训任务,实行半军事化、封闭式管理和开放式教学,具体遵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湖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计发〔2014〕62号)要求执行。示范县(市)工作纳入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绩效考核体系。

  四、抓好培训宣传总结

  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对全产业链式培训和优秀学员的宣传力度,注重宣传通过培训带动产业升级、促进农民大幅增收的典型案例。及时向中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网、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湖北农业信息网、湖北农业科教信息网、湖北农业教育培训网报送工作动态和宣传信息,营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良好氛围。培训任务完成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向厅科教处反馈示范工作经验。

  联系人:高润保

  电 话:027-87868375

  邮 箱:hbnyjypx@163.com

  附件:1.湖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蔬菜全产业链式示范培训方案

  2.湖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香菇全产业链式示范培训方案

  3.湖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葡萄全产业链式示范培训方案

  4.湖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柑橘全产业链式示范培训方案

  5.湖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梨全产业链式示范培训方案

  6.湖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河蟹全产业链式示范培训方案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1日

  附件1

  湖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蔬菜

  全产业链式示范培训方案

  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湖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计发〔2014〕62号)要求,结合我省蔬菜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示范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产业链式示范培训,使示范县(市)从事蔬菜生产、加工、销售的职业农民能够掌握应知知识和应会技能;了解当地蔬菜生产的现状与前景,掌握基本的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能选择适宜的优良品种,进行蔬菜基地的建立与优良品种的选用;能采用先进的优质高效栽培技术进行蔬菜生产;掌握基本的采后处理方法和一定的经营管理策略,进而促进产量、品质和经济效益的全面提升。

  二、示范县(市)和培训计划

  在武汉市进行示范。对武汉市及周边县市的蔬菜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骨干、贮藏与加工人员和农村经纪人开展培训,计划培训农民200人。

  三、办班时间与教学安排

  举办3期示范培训班,每期60-70人,开班时间分别为2014年11月下旬、12月中旬、12月下旬, 2015年3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和项目验收,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每期示范培训班按15天安排教学,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理论教学、集中实训、研讨、考察、考试,共计10天;第二阶段,在家撰写论文(或产业发展规划)、跟踪服务,共计5天。第一阶段教学活动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授课内容

第一天

全 天

学员报到

第二天

8:30—11:30

开学典礼、新型职业农民素养与农业发展新理念

14:30—17:30

露地蔬菜优质高效栽培技术

18:30—20:30

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三天

8:30—11:30

农产品商标注册和质量认定

14:30—17:30

设施蔬菜优质高效栽培技术

18:30—20:30

农业政策与法规

第四天

8:30—11:30

有机蔬菜优质高效栽培技术

14:30—17:30

蔬菜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

18:30—20:30

市场信息与生产决策

第五天

8:30—11:30

水生蔬菜优质高效栽培技术

14:30—17:30

实习观摩1(标准化设施蔬菜示范基地)

18:30—20:30

农业生态与环境保护

第六天

8:30—11:30

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关键问题

14:30—17:30

实习观摩2(蔬菜病虫展示区、集约化育苗基地)

第六天

18:30—20:30

武汉市蔬菜产业发展状况与规划

第七天

8:30—11:30

农产品电子商务、期货

14:30—17:30

实习观摩3(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展示园)

18:30—20:30

农业灾害对蔬菜生产影响及对策

第八天

8:30—11:30

农业物联网技术

14:30—17:30

实习观摩4(水生蔬菜资源圃)

18:30—20:30

农产品流通渠道和营销方式

第九天

8:30—11:30

蔬菜品牌建设与营销策略

14:30—17:30

研讨交流(生产体会、发展思路)

18:30—20:30

撰写心得体会

第十天

8:30—11:30

考试、结业典礼

下 午

学员返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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