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规定的通知湘质监函〔2015〕128号

发布日期:2015-07-08    浏览次数:3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协会学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迸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省减负领导小组关于《2015年全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点》、《2015年减轻企业负担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精神,为稳定经济增长、激发市场活力和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现将省局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4〕1039号)已经重新发布,收费文件也已发至各执收单位,请各执收单位在收费大厅和各单位网站及时进行公示,并严格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收费。
    二、严格落实取消、停征和减免收费的政策
    对近年中央和我省确定取消、停征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降低的收费标准,要逐项落实到位,各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取。要严格落实《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湘财综〔2015〕10号)涉及质监部门的收费优惠政策:(一)自2015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二)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计量授权考核费、计量考评员考核费等五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和收费公示制度
    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和省减负办2015年全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求,整合本单位全部涉企收费,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向全社会公布。
    要根据收费政策的调整情况,及时通过各单位门户网站、申报大厅和公共媒体动态更新,实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全部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收费标准、收费周期、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文件全文、收费期限、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
    四、扎实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
    认真落实《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5年质检系统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财函〔2015〕207号)和省局《关于开展2015年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湘质监函〔2015〕127号),自5月份开始至7月底,对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的所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自查自纠和落实整改,及时上报《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报告》、《2014年全年至2015年上半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表》、《2014年全年至2015年上半年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表》和《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收费减免政策和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表》。具体操作按照省局《关于开展2015年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湘质监函〔2015〕127号)文件要求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五、扎实开展行业协会涉企收费清理和规范
    各单位各协会要严格按照《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关于“现职国家公务员和依法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的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第三条“行业协会要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彻底分开”的规定和省局人事教育处《关于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再兼任协会领导职务的函》要求,尽快办理相关领导职务的改选工作,对协会进行一次全面的“四脱钩”和涉企收费情况自查自清,及时修订完善协会章程,建立公开透明的协会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切实按照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在本单位扎实开展行业协会涉企收费清理和规范。要加大对本单位和行业协会涉企的监督力度,严格现有行政审批前置环节技术审查、技术咨询等有偿服务事项的监督管理,坚决制止利用行政权力或资源以各种方式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刊物,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和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指定服务等行为,严禁协会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搭车收费,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协会服务收费,监督规范协会收费行为。
    六、严格执行涉企优惠政策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统一制定的非税收入优惠政策,不得越权制定非税收入优惠政策减免收费。
    七、加强涉企减负宣传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本部门单位工作特点,开展全省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活动,加大国家和省惠企政策和企业减负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更加浓厚的企业减负工作氛围。
    八、强化监督举报机制,严肃查处侵企行为
    各单位要强化内部约束机制,杜绝乱收费行为。强化企业举报和查处、问责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在门户网站、收费大厅进行公示,接受企业、群众、媒体的监督。
    省局在配合财政、发改和审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也将组织定期检查,严格审查涉企收费项目是否向社会公开,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是否动态管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政策调整情况和具体收费标准是否通过媒体即时更新,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是否停止执收。支持企业坚决抵制目录清单外乱收费,严肃查处各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
    省局对发现继续违规收费的部门和单位,举报反映有违规收费和侵害企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省局纪检部门将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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