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29    浏览次数:5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委、农机局、海洋与渔业局、畜牧局,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农发局(农委)、农机局、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畜牧局: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关于开展第十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243号)要求,拟于近期在全省农业系统开展第十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从事农学、园艺、土肥、植保、畜牧、兽医、中兽医、水产、农业机械化等专业技术推广工作,任高级职称三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评聘推广研究员职务,申报条件详见《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科技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993农人字第52号)。 

    二、推荐指标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的文件要求,今年我省拟推荐指标为60名,要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请各市(县)按照要求控制好比例,符合条件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要优先推荐。 

    三、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地人选推荐和材料上报工作。 

    (二)各市(县)在推荐报告中要注明推荐人选按专业排序情况。

    (三)材料以市(县)为单位上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1日。有关表格从中国农业人才网 (www.agrihr.gov.cn)下载。 

    省农委联系人:张    宇 

    联系电话:024-23448817 

    电子邮箱:rsc23448817@163.com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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