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有关2016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竞争性申报立项工作要求,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在组织专家评审基础上,结合各地工作以及地区平衡等情况,以下单位拟列入试点范围,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至 30日。如对名单有异议,请向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反映。
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联系人 许建全 电话:0571—87056577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富阳区、淳安县、洞头区、文成县、南湖区、秀洲区、长兴县、绍兴市本级、新昌县、舟山市本级、嵊泗县、东阳市、黄岩区、常山县、莲都区、遂昌县
二、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
临安市、建德市、桐庐县、平湖市、海宁市、海盐县、桐乡市、德清县、诸暨市、岱山县、仙居县、玉环县、衢江区、柯城区、龙泉市、青田县、庆元县、松阳县、遂昌县、云和县
三、探索建立村级公共设施运行管护机制试点
永嘉县、定海区、岱山县、仙居县、柯城区、江山市、开化县、龙泉市、青田县、云和县
四、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实现农村产权权能试点
海盐县、常山县
五、探索农村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新途径试点
桐庐县、平湖市、海盐县、玉环县、江山市、龙游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