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四批江苏省特色产业集群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17    浏览次数:2

  各市、县(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

  促进区域特色产业集聚发展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区域经济布局结构,实现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根据《江苏省特色产业集群认定办法(试行)》,经各地申报和专家综合评定,我委审核认定了第四批江苏省特色产业集群,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

  请各地加强规划引导,优化布局结构,提升产业层次,进一步做好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工作。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6月16 日

  附件:

  第四批江苏省特色产业集群名单

  序号

  集群名称

  1

  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南京市江宁区)

  2

  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南京市浦口区)

  3

  智能传感网产业集群(无锡新区)

  4

  光电产业集群(昆山市)

  5

  海工装备产业集群(启东市)

  6

  光纤光缆产业集群(如东县)

  7

  装备制造产业集群(连云港市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

  8

  盐化工产业集群(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市淮阴区、洪泽县)

  9

  风电装备产业集群(大丰市)

  10

  照明产业集群(高邮市)

  11

  航空航天产业集群(镇江新区)

  12

  油气装备产业集群(泰州市姜堰区)

  13

  精纺面料产业集群(宿迁市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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