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1-10-25    浏览次数:2

  市人大副主任 陈雅棠

  (2007年7月31日)

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重庆市人大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于2007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我市加强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步入新的阶段。《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加快城乡统筹发展,促使重庆成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借此机会,我就这个条例的颁布实施,讲两点意见:

  一、从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

  (一)《条例》的制定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作为鼓励和保护创新、促进人类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制度,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得到历史性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近几年来,我市专利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与国内发达地区专利工作发展水平相比较,差距还很大,存在的问题还很突出,专利工作的总体状况与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其主要表现在:全社会专利意识比较薄弱、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专利行政执法缺乏力度、专利代理人才匮乏、专利事业投入不足等方面。

  面对知识产权方面的挑战,为赢得经济竞争中的主动权,我们必须提高发明创造的专利拥有量,享有更多的专利权,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一方面,我们要遵守国际贸易准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另一方面,我们又要通过不断完善地方法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起专利与经济相互融合、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和服务平台,不断推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才能为我市经济的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和源泉。

  (二)《条例》的制定是促进“一圈两翼”发展战略实施,实现重庆城乡统筹发展的现实需要

  重庆直辖以来,全市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大幅度增长,2006年全市专利申请量达6471件,与1997年相比,增长6.8倍;全市专利授权量达4590件,与1997年相比,增长13.54倍。在专利推动下全市经济也得到快速发展。2006年全市GDP比1997年增长2.58倍,全市工业增加值比1997年增长2.59倍。据统计,2006年国内GDP排名前10位的省份中有7个都处于该年专利申请量排名的前10位 。而GDP专利密度与人口专利密度均居首位的上海也是中国内陆城市竞争力排名首位的城市。城市专利发展与自主创新能力已成为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关键。重庆“一小时经济圈”2006年专利授权总量为4432件,占全市总量的97%,是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能否提高“一小时经济圈”内专利申请的数量与质量将决定重庆区域经济发展的未来。

  今年,是重庆直辖十周年,是重庆获准设立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第一年,也是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一年,在这个时候我市《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体系、服务体系、执法体系和信息网络体系建设,为促进“一圈两翼”发展战略实施,助推重庆城乡统筹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三)《条例》的制定是对专利上位法的重要补充,是推动我市专利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当前,专利作为技术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行业高生产力、产品高附加值和企业取得竞争优势和市场份额的重要基础和手段,同时也成为国家和地区间争夺竞争优势的一项重要战略资源。在这一形势下,北京、上海、 广东、浙江、山东、四川等省市都纷纷制定地方专利法规、采取积极措施,促使本地区专利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从而为本地区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目前,除重庆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已有21个地方制定了专利地方法规,1个地方制定了政府规章。这些地方法规结合实际,突出鲜明地方特色,并对专利上位法的原则规定给以具体化,制定专利促进和专利保护措施,对全面深入贯彻《专利法》取得了积极效果。我市《条例》的出台,对进一步推动专利工作,运用法律手段巩固、加强和促进本市的专利事业,引导人们积极参与发明创造,运用专利制度保护自己的权益,提高拥有自主专利权的数量和质量,适应我市经济发展的需要,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是推动我市专利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推动全市专利事业发展

  《条例》的出台为我市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了很好的法律基础,而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掌握法律、法规,是法律、法规得以有效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全面准确地理解《条例》这部法规,不仅关系到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且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全面准确地理解好《条例》,认真贯彻好这部法规,至关重要。《条例》颁布之后,认真学习、宣传这个法规,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我们要充分利用《条例》即将施行的时机,采取各种措施,多途径、多渠道、多形式的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平台等各种传播媒介,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条例》,让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和广大人民群众都了解、熟悉《条例》,希望各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力支持,扩大宣传教育面,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和知识产权事业的顺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条例》确定了政府加强对专利工作的领导和规划,以及各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统一了各级对专利事业发展的认识,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强化了社会公众的专利意识和知识产权意识。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积极参与,一定能够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条例》,一定会把我市的知识产权事业推向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把重庆加快建成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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