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委关于组织参加农业部2014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10    浏览次数:2

  南京、无锡、苏州、连云港、淮安、盐城、镇江、泰州、宿迁市农委:

  根据中组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4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计划的通知》(农办人〔2014〕26号)要求,我省将选派有关人员赴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村、山东省荣城市西霞口村、福建省南安市兰田村、安徽省凤阳市小岗村和我省江阴市华西村参加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经验传授。邀请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面对面传授实际工作经验。

  (二)专题讲座。邀请有关专家讲授农业农村政策、农村热点重点问题、创业富民知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内容,培训主题不同,内容有所侧重。

  (三)研讨交流。组织学员在培训基地和考察实地分组研讨,交流学习心得。

  (四)现场观摩。组织学员实地参观考察,帮助学员开阔眼界、启发思路。

  二、培训对象

  主要是村“两委”班子成员、农村各类致富、科技、经营带头人等服务农村基层人员。

  (一)粮食生产大户主题培训班:以300-1000亩经营规模的农户为主,兼顾经营规模较大、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大户。

  (二)农村信息化主题培训班:兼任农村信息员的村“两委”成员、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种养殖大户等带头人。

  (三)美丽乡村主题培训班:农业部“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的村“两委”成员。

  参训学员年龄在60岁以下,已参加过往期示范培训班的学员不再重复选派。

  三、培训地点

  农业部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村、江苏省无锡市华西村、山东省荣城市西霞口村、安徽省风阳县小岗村、福建省南安市兰田村。

  四、培训班次、时间及名额分配

  见附件1。其中,各班次起始时间为报到时间,结束时间为返程时间。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市农业部门根据附件确定的培训时间和人数,抓紧将培训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县(市、区),并商当地组织部门遴选学员,于每期班开班前两周将参训人员名单(附件2)报送相应的培训基地和我委,并组织参训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

  (二)请各有关地方农业部门通知参训学员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参训学员需带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寸)2张,以备建立学员登记卡之用。参训人员不得带随从人员。参训学员须加强调查研究,做到带着问题参加培训。

  (三)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限火车硬卧或动车、高铁二等座及以下、公共汽车、轮船三等舱及以下)、在培训基地的食宿费、培训费等均由中央财政负担。请参训人员保存好所有交通费凭证,严格按凭证在培训基地报销。来程费用按标准凭票据核销,返程费用先由学员垫付,在学员寄回车船票原始票据后,据实报销,由基地将费用汇给学员。培训结束后15日内(以邮戳为准)将车船票原始票据邮寄到相应培训基地,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报到、接站及其他未尽事宜请询各培训基地。

  培训基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村:

  韩兵010-80380035、80380082(传真),13693019793;

  江苏省无锡市华西村:

  吴云娣0510-86216101、86216202(传真),13806166812;

  山东省荣城市西霞口村:

  李志武0631-7835888(兼传真),15806312255;

  安徽省风阳县小岗村:

  程宇0550-6491060(兼传真),13696751333;

  福建省南安市兰田村:

  许文宏0595-86267602、26550588(传真),18965766555。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卉卉025-86263811(可传真);

  电子邮件:1281657014@qq.com。

  附件:1.2014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班市县选派计划表

  2.参训人员报名表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30日    
    
   

  苏农办科[2014]7号关于组织参加农业部2014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班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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