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山东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0    浏览次数:2

鲁农生态字〔2012〕41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旅游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水平,根据农业部、国家旅游局要求,省农业厅、省旅游局联合对各市申报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进行评选,确定济南市长清区伟农庄园等20个单位为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现予公布。

  希望各市、县(市、区)和各示范点,不断提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建设和服务水平,总结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发展。

  附件:山东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名单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旅游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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