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区实验动物生产质量及动物实验结果的可靠性,根据国家《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桂科条字〔2006〕9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拟于2013年10月下旬至2013年12月下旬开展2013年广西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凡是2009年核发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均列入年检范围。年检的具体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办法》(桂科条字〔2010〕9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3年10月23日
相关下载:
关于开展2013年广西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