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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广西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29    浏览次数:3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区实验动物生产质量及动物实验结果的可靠性,根据国家《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桂科条字〔2006〕9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拟于2013年10月下旬至2013年12月下旬开展2013年广西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凡是2009年核发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均列入年检范围。年检的具体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办法》(桂科条字〔2010〕9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3年10月23日

  相关下载:
  关于开展2013年广西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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