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千万”对话谈心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6    浏览次数:3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千万”(百名县区长、千名乡镇长、万名厂长经理)对话谈心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话谈心活动主题和目的

  活动主题:明责、尽责、知厉害。

  活动目的:通过共同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及深入对话谈心,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生产安全事故对党和国家事业、职工群众生命安全的严重危害,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触碰安全生产“红线”的严重后果和严厉问责,更加清醒地明白自己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重大责任,更加自觉地履职尽责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切实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

  二、对话谈心对象和实施主体

  (一)对话谈心对象:

  1.10个省直管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149个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2.全省所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3.全省各类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规模以上工贸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根据需要,政府和企业参加对话谈心的人员可以扩大到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

  (二)对话谈心实施主体:由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采取“下谈一级”的方式,分级和分行业同时组织实施。其中:

  1.省政府安委会负责组织与县(市、区)长对话谈心;

  2.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组织与分管领域的中央驻豫和省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话谈心;

  3.省辖市、直管县(市)安委会负责组织与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中央和省驻地企业及市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话谈心;

  4.直管县(市)、县(市、区)安委会负责组织与辖区规模以上企业的厂长经理对话谈心。

  三、时间进度安排

  对话谈心活动时间为2014年5月至10月底。

  (一)5月25日前,各地要制定本地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到人,并将实施方案报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9月30日前,各地要完成对相关人员的对话谈心,督促各地各单位采取措施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三)10月20日前,各地各单位对对话谈心活动进行总结,上报活动总结。

  四、对话谈心方式

  对话谈心形式和具体时间安排,由实施人与谈心对象共同商定。对话谈心要安排人员作记录,并由对话谈心参加人员签字,不得以私下谈话代替对话谈心。

  对话谈心活动要保证以下内容:

  1.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领导同志重要指示;

  2.就强化红线意识、依法履职尽责、防范遏制事故等话题进行沟通交流;

  3.研究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对话谈心对象对履职尽责做出相应承诺。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已组织编印了《安全生产“百千万”对话谈心活动资料汇编》,将同步发放各地。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准备。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这次对话谈心活动要亲自研究部署,把辖区内对话谈心任务明确到人,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全覆盖。承担对话谈心任务的安委会成员,要提前了解谈心对象有关情况,认真做好准备,确保对话谈心充分深入。

  (二)落实承诺,保证效果。承担对话谈心任务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督导检查发现问题,与当地政府和企业共同研究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的针对性措施,列入群众路线教育整改内容,并作为今年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跟进、严格督办,保证对话谈心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强化考核,表彰奖惩。省政府安委会将这次对话谈心活动作为今年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组织精心的地区、谈话认真的安委会成员、改进明显的地区和企业,要予以通报表扬;对不认真按要求开展工作、不落实整改承诺的,要通报批评,否决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还要提请党委政府实施重点管理。

  请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在5月25日前,将本级活动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在10月20日前报活动总结。

  联系人:李新可    联系电话:0371-65866811

  附件:1.对话谈心分组安排

  2.对话谈心签字表

附件下载.doc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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