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中心):
近年来,全省商务系统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商务和开放型经济中心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报送政务信息,为上级机关和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信息参考,较好地发挥了政务信息的参谋服务作用,在省委、省政府信息工作考核中,我厅一直排名省直单位前列。全省商务系统的政务信息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然存在政务信息报送数量不够多、质量不够高、报送不够及时等问题,还有相当一部分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很少或基本没有向厅机关报送政务信息。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商务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把好政务信息质量关
报送的政务信息要求要素齐全、逻辑清楚、语言精炼;要注重政务信息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时效性;要加强深度开发和综合提炼,充分挖掘亮点和特色,将浅层次、一般性的信息转化为深层次、分析性的高质量信息;要坚持实事求是,喜忧兼报。
二、进一步突出政务信息报送重点
报送信息要以年初部署的商务和开放型经济主要工作任务为重点,着重反映全省及各市州商务和开放型经济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好的经验和做法、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工作调研和思考等。今年主要突出稳增长求突破、破零倍增、架桥拓市、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商务和开放型经济改革,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商务部、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商务和开放型经济有关重要政策的落实、成效等情况,对接自贸区、融入“一带一路”、融入长江经济带等的举措和思考,“互联网 商贸流通”工作情况等。
三、进一步加大对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报力度
厅机关将从今年7月开始,每2个月通报1次全省商务系统政务信息采用情况,采用情况主要包括被上级采用的政务信息和被厅机关采用的政务信息。被上级采用的政务信息是指:通过厅办公室报送到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并被采用或者被中办、国办采用或者有领导批示的政务信息;被厅机关采用的政务信息是指:被湖南省商务系统数字化办公平台“政务信息”栏目采用和《湖南商务》采用的政务信息。各市州的政务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商务工作年度评先参考,各处室(中心)政务信息报送情况的绩效考核将进一步强化。
四、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责任
报送政务信息一般应通过湖南省商务系统数字化办公平台“政务信息”栏目报送,也可通过“湖南商务宣传联络”QQ群报送。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和厅机关各处室(中心)要明确一名负责人(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一名分管局领导或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厅机关各处室一名负责人)负责政务信息的报送审核;同时要明确一名文字能力好、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政务信息联络员(可同时兼任新闻宣传联络员),并尽可能保持人员稳定。联络员名单(单位、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邮箱)请于7月17日前报厅办公室(联系人:李娟,联系电话:0731-85281230,18229946665,邮箱:770660262@qq.com)。
湖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
湖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