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发改投资〔2015〕189号
各市(州)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房地产(住房保障)局:
为做好中央预算内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使用的科学性、有效性,我们制定了《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
省发展和改革委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