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发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12    浏览次数:2

  各省辖市、县(市、区)科技局(委),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探索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新模式,在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以下简称科技超市)总店、分店、便利店三级网络逐步建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科技超市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按照产业链配置创新链与服务链,提升科技超市信息化、专业化服务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理解科技超市的内涵和功能

  1、科技超市的内涵。科技超市是借鉴现代商品超市理念,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运作,以有店面、队伍、网络、基地、成果、品牌等"六有"为主要模式,集聚各类农业科技服务资源于一体,具有一定的创新、转化、培训、试验示范和产业化能力的综合性科技特色服务平台,围绕农业特色产业培育与发展,加快农业科技专家人才、成果资源、农资科技新产品、农业高新技术产品、科技金融、农产品国内外市场供需信息等向农村的转移聚集,支撑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企业、家庭农场和合作社适度规模经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2、科技超市的功能。科技超市服务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具有围绕产业链全程开展科技集成创新、成果试验示范与推广应用、引进专家和人才、科技咨询、职业农民科技培训、信息服务及农产品初级加工保鲜与营销等功能。建设科技超市总店、分店、便利店三级网络,总店负责做好总体策划、标准制定、协调指导、科技资源集聚转移应用、发展模式机制研究、重大产学研活动的组织等工作;分店主要负责所辖便利店的规划建设、管理、协调与服务,负责科技新成果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应用、聘请专家、吸引人才以及自身的软硬件条件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推广、科技信息服务和职业农民培训活动,带领农民开展特色产业的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开展引进优质品牌农资科技新产品和农产品加工、保鲜、销售工作,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创建名优产品品牌,拓展产品市场空间,提高经济效益;便利店主要负责做好科技咨询、技术服务、农民培训、农资科技新产品应用、优质品牌农产品营销等各类日常的具体科技服务工作。

  二、切实提高对科技超市工作的认识

  各省辖市、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科技超市作为市县强化农业科技产学研工作的重要平台抓手,建设工作要与科技特色产业培育、科技特派员专项行动、现代农业科技园、平台载体、农业科技型企业、科技型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科技超市承建单位必须是以从事种养业规模经营为主的实体企业,不断提升承建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科技超市的考核与动态管理,引导科技超市探索适合市场经济规律、社会化服务供求和区域特点产业特色、农民急需的新机制、新模式,不断强化和完善服务,建设一批典型示范分店,营造科技超市建设的良好氛围,积极推动本地区科技超市的规范化建设与可持续发展,为我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

  三、进一步明确各方的职责

  1、省科技厅成立"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指导小组",负责全省科技超市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科技超市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科技超市总店、分店及便利店的规划设计,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建设科技超市,指导科技超市体系运行与开展日常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2、省辖市及县(市、区)科技局(委)负责做好辖区内科技超市分店、便利店的建设、运行及监管工作,遵循"谁组织建设、谁来监管"的原则,加强对分店与便利店的建设指导、承建单位负责人的理念培训与日常运行管理与监督;同时,做好江苏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易购奖补资金(简称易购奖补资金)的组织、审核与申报工作。鼓励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科技超市建设与发展。

  3、科技超市承建单位负责做好"六有"的软硬件规范化建设及日常运行和科技服务工作。

  四、规范科技超市的申请与确认程序

  1、新建科技超市必须按照确定农业特色产业、选择建设载体、预先提出建设意向、学习"六有"要求、观摩示范超市、编写建设规划(见附件)、组织实施建设、申请考核确认等流程进行。

  2、新建科技超市的申请与确认采取"成熟一家、确认一家"的原则开展工作,由各省辖市统一扎口提出申请。

  3、新建科技超市分店制定建设规划(需含同一产业便利店2家以上),经县(市、区)科技局组织专家评议完善后,由省辖市科技局(委)审核把关,上报省科技厅审定。完成建设后由县(市、区)科技局(委)组织审查和现场考察,省辖市科技局(委)认可符合"六有"等要求后向省科技厅上报确认申请,省科技厅组织专家现场评估后确认。

  4、已确认的分店增设便利店的需由县(市、区)、省辖市科技局(委)组织初审,省辖市科技局(委)向省科技厅提交确认申请,省科技厅组织专家现场评估后确认。

  五、加强科技超市的考评与奖惩

  1、科技超市考评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形象与实效并济、优胜劣汰等原则。

  2、省科技厅组织开展年度考评及抽查,根据专家建议确定优秀、合格、限期整改、不合格等考评结果并发文通报。

  3、考评结果作为易购奖补资金支持及惩处的重要依据。考评合格以上的分店(含所辖便利店),具备易购奖补资金申请资格;考评为限期整改的,要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再次考评不合格的,直接摘牌;对考评不合格或出现经销假冒伪劣产品、无正常服务业务等突出问题的,直接摘牌。新确认的分店与便利店1年后方可纳入考评。

  4、对考评结果连续为优秀的科技超市工作人员,优先推荐优秀科技特派员提名;对科技超市承建企业科技创新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相关科技计划,并予倾斜支持。

  附件: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分店、便利店建设规划编写提纲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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