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自科系列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24    浏览次数:3

湘自科职改字〔2015〕4 号


各市州职改办、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本科院校、省属科研院所、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55号)和省自科系列职改办的工作安排,为做好2015年度我省自然科研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中、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现将2015年度自科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应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其中“参评资格审查材料”与“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应分开装订。每本材料的封面必须打印“X X X同志申报研究员(或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高级实验师、实验师)职务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X X X同志申报X X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材料袋正面也要贴上每本封面目录的打印字条,材料袋底部贴上打印有报送材料单位名称字条。《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送审论文及述职报告不必装订,分别放入资格审查或评审材料袋中。
    2、材料中的复印件一律要求由单位人事部门严格审核把关,逐一审核原件后,须在对应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姓名、加盖公章,否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3、2015年自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设置论文盲审环节,论文盲审结果将按一定比例计入申报人评审最终得分。请申报人提交一篇能充分反映本人学识水平的送审论文,送审论文代表作是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刊物(刊号ISSN.CN)上发表过的文章,本人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上报材料时,将已发表的送审论文原文和5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单位的论文复印件一同报送。在送审论文的右上角贴上 “送审论文”字样。
    4、个人在填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应明确到具体单位;提供的职称外语成绩通知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明、论文著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等的取得时间,截至接收申报材料日(9月30日)。
    5、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使用“湖南省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软件,由基层单位录入个人参评基本信息。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在录入“湖南省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时,须在所有代理参评对象的“工作单位”栏内加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人事代理)”。通过光盘逐级汇总上报。
    6、各单位报送材料时,将由“湖南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生成的《申报2015年度    系列(专业)评委会高级职称参评人员花名册》,按事业单位和非事业单位予以区分,并在表头标注后,于提交申报材料当天分别报省职改办和自科系列职改办。同时,将参评人员数据包光盘送交自科系列职改办。
    7、根据“湘人发〔2002〕46号”文件要求,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申报材料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为:申报人的学历、资历状况;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获奖项目名称及颁发单位;论文著作的题目、个人排名及发表刊物名称等情况。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公示以后,对申报材料无异议的,公示单位须在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内填写公示结果意见,并加盖单位行政负责人印章和单位公章,方可上报。对单位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或当事者的责任。
    二、时间要求
    1、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9月28日至30日统一报送省职改办(接收材料的地点待定)。省科技厅厅属单位高、中级职称评审材料请于2015年9月10日前报送省自然科研系列职改办。
    2、中级职称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 9月30日前送本办(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305室,联系人及电话:叶萍   0731-88988917 )

                             
省自科职改办
2015年 7月 23 日


附件:申报评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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