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国家 » 教育部 » 正文

关于征集“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基金-社会管理专项”第二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17    浏览次数:2

各相关单位:

  国家外国专家局和香港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各出资1000万人民币联合设立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基金—社会管理专项”自2012年2月启动以来,经过初审、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共有21个项目得到资助。为充分发挥基金使用效益,推动社会事业的发展,受捐赠方委托,自即日起,我们开始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第二期符合社会管理专项《使用方案》和《实施细则》(具体细节见附件一和二)要求的项目。申报项目执行年度为2013年。

  资助方向:

  1.健全社会规范体系,加强社会管理法律制度建设。资助从立法、执法、普法等方面着手,提升我国司法诉讼、调解、仲裁等多种纠纷解决方法水平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资助发挥司法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公民法律意识培养,提高司法权威性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资助国际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方面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资助完善社会法律体系,建立社会组织自律等民间纠纷解决机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2.支持社会征信体系建设。资助探索建立统一的信用记录平台、公民个人基本信息制度和信用管理制度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3.资助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公民基本社会权利,如:就业权、健康权、受教育权、居住权等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4.资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5.资助促进深化户籍制度、财税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等体制机制改革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6.强化思想道德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资助加强社会公共道德建设,建立基层社会服务机构,发挥民间调解的作用,切实为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提供相关服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7.资助社会心理服务领域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8.加强电子信息网络动态管理机制建设。资助健全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对网络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建立媒体自我管理机制及网上舆情引导处置机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9.资助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10.资助加强社会应急管理法律和预案体系建设,提升全民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及要求:

  1.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10月22日(以邮戳为准)

  2.  项目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l  申报表(及申报表中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附件三)

  l  拟聘请专家情况表 (附件四)

  l  项目申报单位获得其它资助情况表 (附件五)

  其它相关材料及表格可在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基金——社会管理专项”网址中下载:

  http://jjglzx.citef.org.cn//

  3.  所有材料均需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寄至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4. 该资助项目为核销制资助项目。项目单位需按照基金会核销标准和合作协议要求按年度核销该项目引进外国专家来华所需相关费用。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1号北京友谊宾馆5号楼,

  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100873

  联系人:谢会萍、陈隽

  电  话:010-68944807、68944605

  传  真:010-68944604

  Email  :shglzx@safea.gov.cn

  附件一:《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基金-社会管理专项使用方案(试行)》(点击下载)

  附件二:《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基金-社会管理专项实施细则(试行)》(点击下载)

  附件三:《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基金-社会管理专项项目申报表》(点击下载)

  附件四:《拟聘请专家情况表》(点击下载)

  附件五:《项目申报单位获得其它资助情况表》(点击下载)

  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