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立即开展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质检特函〔2015〕41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紧急通知》要求检查落实,并立即开展以下工作:
一、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所生产的FML型号自动扶梯存在楼层板(上、下端站盖板)结构设计不合理,容易导致松动和翘起、安全防护措施考虑不足的问题。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应立即责令使用单位暂停使用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所生产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并要求其做好安全防护和疏散引导;督促使用单位会同电梯制造单位、维保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制定整改方案,落实相应整改措施,确认隐患消除,并向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提交整改、确认报告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必须严格落实《紧急通知》的要求,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全面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进行针对性检查,并在企业逐台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排查确认,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积极配合,重点检查自动扶梯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特别是楼层板是否稳固、是否存在发生翻转的可能性等。
三、市质量技监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区、县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对检查工作应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日下午三点前按照《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检查情况报表》(见附件)的要求向市质量技监局特种处报送检查情况,并于8月11日前,报送工作小结。
联系人:王强,联系电话:54264238,RTX:4426。
附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立即开展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