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浙科发成﹝2016﹞15号)要求,现将我单位推荐的18个项目进行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具体要求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政府第325号令)、《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浙科发成〔2014〕124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浙科发成﹝2016﹞15号))。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从4月01日至4月10日,共10天。
联系处室:省经信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地址: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电话:87058130,电话传真:0571-87052587。
附件:2016年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名单
2016年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