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市财政局、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的《重庆市专利资助办法》(试行)第十条之规定:重庆市2008年度专利资助自2009年2月20日至3月31日受理,现将《2008年度专利资助时间界限和标准》上网公布,请遵照执行。符合资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请于3月31日前,按照《重庆市专利资助办法》(试行)的要求,报送相关材料(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档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重庆代办处,经审核后,予以相应资助。须报送的表格请直接从重庆市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cqipo.gov.cn“专利资助栏目”)上下载,我局不另发通知。
联 系 人:田正伟、符俏、朱伶俐
联系电话:67900002 67606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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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