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组织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专利保险
试点示范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知识产权局),义乌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报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专利保险试点、示范的通知》(国知办函管字〔2016〕145 号)要求,请我省符合条件的地区积极组织申报,4月15日前将申请函(含工作方案)(一式两份)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专利管理处 李宗保
电 话:0571—87051055
邮 箱:lizb@zjinfo.gov.cn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报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专利保险试点、示范的通知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