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首批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25    浏览次数:1

各区县(自治县)科委(知识产权局)、工商(分)局、文广新局,有关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的意见》,市科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于2008年底联合开展了市级知识产权园区试点工作。近一年来,一批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创意产业园区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着力提高园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按照《重庆市知识产权园区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经有关专家和市有关部门评审,确定重庆市西永微电子产业园等8家园区为首批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希望各试点园区加强领导,扎实工作,再接再厉,为我市创建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重庆市版权局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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