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18    浏览次数:2

  沪决咨奖委(2013)1号

  经上海市政府批准,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决定,今年6月起组织开展第九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请有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准备、积极参与评奖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第九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范围: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完成并符合评奖有关规定的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等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2、分类设置奖项、分类申请评奖。即设置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简称研究成果奖)和内部调研成果奖(简称内部调研奖)。研究成果奖申请对象是:申请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的单位和个人,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内部调研奖申请对象是:申请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成果第一完成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本通知所指上海市党政机关,含上海市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等机关)。评奖活动将进一步面向社会研究机构及人员。

  3、根据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国际大都市的需要,本届评奖活动进一步鼓励上海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申请评奖,以更好地为上海发展献计献策。申请评奖的成果,是指研究上海经济、社会、城市发展等问题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其中包括与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国际大都市相关的长三角、长江流域发展等问题的优秀研究成果。

  4、单位或个人申请奖项,同一第一完成人的成果,申请数量不能超过两项,凡超限申请均无效。

  5、上海市党政机关现任副局级及以上领导,不可以成果第一完成人身份申请奖项。

  6、实行分步申请、分步审查的办法。申请人先在网上申请,网上预审通过后,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研究成果奖还需提交成果报告光盘),然后由申请受理部门审查确定该申请受理与否。

  网上申请受理日期:2013年6月20日至2013年7月23日。

  受理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和光盘截止日期:2013年7月31日;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申请受理部门: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办公室。

  7、本届评奖活动依据上海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沪府发﹝2009﹞54号)、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的实施细则》(沪决咨奖委﹝2009﹞1号)、本通知和《关于第九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等进行,请申请人上网查阅以上文件后再予申请。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

  2013年6月14日

  附注:

  1、网上查阅评奖文件、研究成果奖网上申请,请登陆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互联网站。网址:www.fzzx.sh.gov.cn

  2、内部调研奖网上申请,请登陆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务网站。

  3、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医学院路69号3楼,邮编:200032,联系电话:021-64031133-810,6418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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