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牧(农业)局(委、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号)精神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农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关于推荐2014年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民创业项目的通知》(农办加〔2014〕15号)文件精神,现就推荐2014年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民创业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思路
根据《农业部与中国民生银行合作协议》相关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合力推进”的思路,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组织协调优势和民生银行资金金融优势,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探索完善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民创业的融资模式,优选一批重点项目给予融资支持,解决产业发展融资困难,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引导休闲农业规范有序发展,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和致富增收,为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做出新的贡献。
二、支持领域范围
(一)农产品加工业。在农产品优势特色产区,支持从事农产品产后净化、分等分级、烘干、预冷、储藏、保鲜、包装、物流运输等初加工经营活动的中小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改善初加工能力,提升农产品质量,积极开拓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在农产品加工主产区,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专用原料生产基地,加强技术研发升级,完善仓储物流设施,健全市场营销网络,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推进品牌化建设。在大中城市郊区,支持一批主食加工示范企业,建设现代化生产线,改造升级技术设备,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保护和培育一批“中华老字号”。在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园区,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发展,培育一批竞争力强、带动作用大、示范功能强的产业集群。
(二)休闲农业。支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改善基础设施、强化创意开发、提升接待能力,推动产业提档升级和连锁经营,着力培育一批产业有特色、发展速度快、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大的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在大中城市、风景名胜区、少数民族地区和依山傍水风景优美的地区,支持休闲农业聚集村或农民合作社,围绕“生产体验、生态观光、生活服务、人文创意”建设内容,挖掘农耕文化、改善接待设施、扩大产业规模、拓展服务功能,培育一批产业特色明显、生态环境良好、农民参与度高的休闲农业聚集村,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三)农民创业。支持各地利用现有的工业园区、闲置土地、闲置厂房、闲置校舍及批发市场、楼宇和商业街等建设农民创业基地,引进创业孵化企业,开展创业培训、指导和公共服务。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青年、退伍军人、农村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等创办领办的经济实体,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休闲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特色工艺产业等,建立一批创业示范基地。支持各地以产业园区和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项目为依托,积极发展城乡商贸流通和社区服务业等第三产业,推进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产业基础和项目条件好。项目地区在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民创业等领域具备一定发展基础,有良好的发展环境,形成产业集群和平台基地。产业主体具备承担项目的实施基础和资质条件,融资需求比较迫切。
(二)项目市场前景和成长性好。申报的项目要求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示范性强,对产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具有较强带动作用。对地方政府大力支持的招商引资项目,以及各地近年来成功推介的科企对接、银企对接、产销对接项目将重点支持。
(三)管理团队素质高。项目实施主体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管理规范,运营良好,业绩优良。企业法人和项目管理团队生产经营经验丰富,熟悉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开拓能力强,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鼓励具备产业龙头和行业领军优势的企业积极申报。
(四)地方政府重视支持。地方政府对项目实施积极性高,对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配套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对地方有财政资金支持配套的项目将优先支持。
四、组织实施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市(州)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民创业管理部门组织本市(州)各县(区)的项目申报,择优筛选1-2个项目上报省农牧厅相关处室。
(二)初步评估。省农牧厅组织专家对各市(州)报送的项目进行汇总评估,向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择优推荐。
(三)调研论证。民生银行会同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分批次对推荐的项目进行产业调研,实地考察,了解情况。结合调研论证,组织相关培训。
(四)项目评审。民生银行对所申报项目进行独立的贷款项目评审,提出项目融资支持方案。
(五)融资支持。民生银行对评审通过的贷款项目,及时给予融资支持,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双方建立合作机制,跟踪在建项目进展,研究下年度项目计划。
五、项目支持方式
(一)金融支持。民生银行将开设绿色审批通道,为项目提供方便快捷的审批流程和融资渠道。对评审通过的项目,将提供充足的融资额度,该融资额度项下金融支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票据、股本融资、租赁融资、产业基金、IPO融资等银行及非银行融资方式,并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在贷款利率、抵质押担保、贷款期限、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给予优惠。
(二)产业服务。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采取人员培训、银企对接、市场拓展、专家研讨多种方式,培育产业主体,健全产业组织,加强项目指导和行业服务。民生银行将充分整合行内的产业资源、分支机构资源、产品资源及系统外金融资源,提供产业并购、行业整合、模式创新等投资银行综合性产业服务。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市(州)业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着眼于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民创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广泛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加工合作社、产业园区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办企业等经济实体积极申报项目。
(二)精心组织。各市(州)业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做好部署安排,优选发展潜力大、工作基础好、企业管理团队素质高的项目,及时推荐上报。
(三)加强协调。各市(州)业务部门要以项目申报、实施为契机,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的扶持政策,做好财政的贷款贴息和担保资金等优先用于重点项目,推动财政政策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民创业发展。
请各市(州)业务部门于9月15日前,将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民创业推荐文件和项目分类汇总表及项目申报书分别报送至省农牧厅农产品加工管理办公室、农经处、科教处(电子版发至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农产品加工管理办公室,马宝斌,0931—8179203,电子邮箱:chychmbb@163.com。
省农牧厅农村经营管理处,赵 平,0931—8179189,电子邮箱:zpgsnmt@126.com。
省农牧厅科技教育处,姬 臣,0931—8179281,电子邮箱:105198765@qq.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106号,邮编:730030。
附件:1. 项目分类汇总表
2. 项目申报书
甘肃省农牧厅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