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2010〕3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并于2010年2月15日前将符合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一式6份,报送我局专利管理处;同时,请将申报文本前10项内容以及申报数据信息表以电子件方式报送,并将文件名标注为“××单位申报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材料”。
联系人:叶春梅
电 话:023-67512932、67513097
Email:haoyun121212@sina.com、chenyang@cstc.gov.cn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二O一O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