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5~2016年度科研立项项目和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2-02    浏览次数:1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申报2015~2016年度科研项目的有关文件要求,经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共收到有效申报材料1962份。根据申报指南,通过初筛、函审、答辩会审、材料会审等环节,经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办公会审定,最终遴选出2015~2016年度科研项目508项资助项目(其中重点项目27项、一般项目306项、青年人才项目45项、政策专项33项、血防专项33项、采供血专项20项、护理专项44项)和124项指导性(非资助)项目。现将立项名单和资助经费指标予以公布,请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本次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各项目单位和项目承担人要严格按照原《湖北省卫生厅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填写《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课题立项合同书》,并在1月30日前,将合同书送至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处。

  二、各单位应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开支,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各项目有关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相关管理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今后,省卫生计生科研项目将根据组织单位科研项目的按期结题率和产出率确定申报数量。

  三、各项目组织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资助项目应及时将项目经费转拨给课题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应适时配套相应的经费,保证课题按时完成,力争早出成果;对于指导性(非资助项目)各项目承担单位应给予相应的经费配套支持。

  四、合同书报送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2号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处(B座808室)。

  联 系 人:李辉

  联系电话:027—87576373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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