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保厅关于举办“生态文明推动力”系列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03    浏览次数:7

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

  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同等的战略高度,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美好愿景,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也明确提出建设“三强一富一美”新陕西的宏伟目标。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传递生态环保的绿色能量,为实现陕西“三强一富一美”的目标助力,省环保厅、省社会科学院决定在全省举办“生态文明推动力”系列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在全省范围开展“生态文明推动力”系列推选活动,旨在发现推进陕西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坚力量,提倡绿色发展、低碳节约的环保行为,传递顺应自然、尊重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引导和呼吁全社会关心支持环境保护,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3年7月—11月。

  三、推选项目

  1、生态文明推动力“最具影响力区域”(10名)

  2、生态文明推动力“突出贡献企业”(10名)

  3、生态文明推动力“领军人物”(10名)

  四、活动安排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3年7月)

  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启动本次推选活动,号召社会各界推荐候选区县、企业、人物,并接受报名。除《华商报》宣传报道外,在华商网、新浪陕西、陕西环保网、陕西生态文明网等网络媒体设置活动专题页面。

  (二)推荐报名阶段(2013年8月)

  活动组委会接受各级政府、社会团体(包括民间组织)、单位推荐候选单位和个人,经各市环保局审查后向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区县/企业/个人名单。同时也接受单位和个人自荐。

  (三)评审投票阶段(2013年9月——10月)

  活动组委会在对推荐材料进行初选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实地考察评审,提出候选榜单。候选榜单将在华商网、新浪陕西、陕西生态文明网等网络媒体活动专题页面公布展示,接受网友投票。

  (四)终审颁奖阶段(2013年11月)

  由活动组委会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候选榜单进行最终评比。同时,为候选区县、企业、人物设置网页点击、微博等投票通道,全方位调动读者、网友的参与积极性。评审委员会的意见占60%,各通道票数结果占40%,两者相加共同决定最终获奖名单。评选结果将在华商报相关版面、华商网等专题页面公示。

  对本次活动评出的生态文明推动力最具影响力区域、突出贡献企业和领军人物,活动组委会将举行隆重的授牌仪式,同时华商报将以特刊形式进行全方位报道。

  五、组织机构

  此次活动由陕西省环保厅、陕西省社会科学院主办,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会、《华商报》承办,活动组委会设在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会,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活动支持媒体:《华商报》、华商网。

   六、活动要求

  1、各市环保局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真正把本地区、单位有影响力的区县、企业、个人推荐上来,请于10月7日前将侯选区县/企业/个人的推荐审批表及3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送活动组委会,同时上报电子材料。

  联系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会    刘娟

  电话(兼传真):029-88664955  18710360386

  电子邮箱:sxstwmcjh@163.com

  2、各级组织、团体、单位和个人可从华商网活动专题页面www.hsw.com 下载推荐表,填写表格并附相关图片资料发送至报名邮箱:sxstwmcjh@163.com,咨询电话:029-88664955。

 

  附件:1.陕西省“生态文明推动力”系列推选活动评审条件

    2.陕西省“生态文明推动力”系列推选活动推荐表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20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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