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提高我省肉、蛋、菜等产品应急供应能力,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3〕70号)精神,经地市申报、省级审核,确定了2013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单位。现将项目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8月26日至8月31日),公示期限内有异议的,可向省农业厅反映。
联系电话:029-87321683
2013年菜篮子项目正式公示1.xls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提高我省肉、蛋、菜等产品应急供应能力,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3〕70号)精神,经地市申报、省级审核,确定了2013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单位。现将项目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8月26日至8月31日),公示期限内有异议的,可向省农业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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