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企业专利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25    浏览次数:1

各区县(自治县)科委(知识产权局),有关单位:

  2009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的意见》(渝府发〔2009〕41号),专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专利申请量达到13482件,比上年增长62%,增幅全国第一;专利授权量达到7501件,比上年增长56%,增幅居全国前列。其中,企业专利申请量达到6886件,比上年增长68%;专利授权量达到4227件,比上年增长71%。

  为保持我市专利增长势头,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现将进一步加强企业专利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专利中介机构与企业的对接,挖掘专利申请潜力。各区县(自治县)科委(知识产权局)要对辖区内的专利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积极引入专利中介机构与辖区内企业开展对接。市知识产权局支持专利中介机构与各区县(自治县)及园区的对接活动,鼓励专利中介机构深入企业开展宣传、培训,挖掘专利申请潜力。对接活动要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重点,帮助企业提高专利意识,积极将创新成果及时申请专利予以保护,力争消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当申请专利而未申请专利的现象。

  二、强化政策引导,增强企业专利申请积极性。本市企业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享受重庆市专利资助专项资金补助政策,办理程序按《重庆市专利资助办法(暂行)》执行。各区县(自治县)可出台鼓励专利申请的政策措施,及时兑现专利资助政策,并可对参与专利申请服务的专利中介机构给予奖励或补助。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应当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申请专利、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及引进专利技术。

  三、严格工作规范,确保专利申请质量。中介机构在开展专利申请代理服务过程中,要主动接受各区县(自治县)科委(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严格遵守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不得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活动,保证专利申请的质量。

  四、市级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各区县(自治县)专利工作的考核,并将企业专利申请及授权情况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立项、职称评定等的重要条件。

  有关事宜请与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联系。

  联 系 人:夏文龙  蒋齐全

  联系电话:023-67606162  67520972

  特此通知。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二○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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