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经信法(2012)572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专项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上海市《关于本市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充分发挥高级人才在产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加快推动本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我们制定了《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专项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专项奖励办法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