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08    浏览次数:1

各区县财政局:

  近日,财政部制发了《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对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适用情形、信息记录的报送内容等,按照财政部《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526号)执行。各区县应于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当月月底前将相关信息报送至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统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1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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