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和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29    浏览次数:4

各市、州工信委:

  为遏制产能过快增长,促进转型升级,提高建筑卫生陶瓷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行业管理,工信部制定了《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和《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本市州建筑卫生陶瓷行业企业进行摸底,将本市州符合《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并电子版上报省工信委原材料处。

  联系人:张 宇

  电 话:0931-4609291(传真)

  邮 箱:gxw4609289@163.com

  附件:1. 建筑卫生陶瓷准入标准

  2. 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3. 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8月25日

   

附件下载:附件1——3    


 

 

 

 

 

甘工信发〔2014〕434号 

各市、州工信委:

为遏制产能过快增长,促进转型升级,提高建筑卫生陶瓷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行业管理,工信部制定了《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和《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本市州建筑卫生陶瓷行业企业进行摸底,将本市州符合《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并电子版上报省工信委原材料处。

联系人:张  宇

电  话:0931-4609291(传真)

邮  箱:gxw4609289@163.com

 

 

附件:1. 建筑卫生陶瓷准入标准

      2. 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3. 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8月25日

 

附件下载: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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