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浙江省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8    浏览次数:1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级有关部门:

  为更好地推进2016年全省信息化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16年浙江省信息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

  2016年浙江省信息化工作要点

  2016年我省信息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深化改革和自主创新为动力,以推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为主线,围绕“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和智慧城市试点推广,加快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深入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打造全国信息化应用和创新发展高地,为实现“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做出新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规划引导

  1.组织制定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省级各部门根据实际制定行业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各市、县组织制定区域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并做好十三五开局之年规划宣贯与实施工作。(省经信委、省发改委、有关省级部门,各市及县市区政府)

  2.组织制定相关专项发展规划及课题研究。编制并组织实施《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十三五”规划》、《浙江省信息通信业“十三五”规划》、《“宽带浙江”十三五发展规划》、《浙江省电子信息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规划,开展数字浙江2.0规划纲要研究,组织开展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修改与完善。(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统计局、省通信管理局)

  二、大力推进“两化”深度融合

  3.深化“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试点区域建设。抓好18个“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7个试点区建设,深入实施“两化”深度融合十大专项行动计划,开展示范试点项目绩效评价。在原示范试点工作基础上,今年争取新创建一批“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域。(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各市及县市区政府)

  4.强化“两化”深度融合智能制造(数字工厂)示范。深入实施“十行百企”数字工厂示范工程,新建一批智能制造项目。创新智能制造装备产品,提高重大成套设备及生产线系统集成水平,培育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推进生产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优化和工业大数据应用。(省经信委、省科技厅,各市及县市区政府)

  5.制定“互联网 ”制造实施意见。引导制造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整合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提供面向生产组织全过程的决策服务,重点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业态新模式,组织实施一批“互联网 ”制造示范试点项目。(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相关市及县市区政府)

  6.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全面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重点抓好工信部批复的82家企业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加快培育互联网环境下的企业创新能力,依托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开展企业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自对标。(省经信委,各市及县市区政府)

  7.实施企业信息化“登高”计划。深入实施2000家骨干企业信息化“登高”计划、中小企业两化融合能力提升计划,深化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增强企业应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能力,提高企业网络化生产、管理和服务水平及效能。开展区域两化融合水平评估。(省经信委,各市及县市区政府)

  8.培育工业信息工程公司。培育20家以上服务于重点行业机器换人、智能工厂建设的工业信息工程公司,为全省企业两化深度融合提供第三方服务。继续培育创建工业信息工程公司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人才办)

  三、深化智慧城市建设

  9.开展智慧城市示范试点项目应用推广。组织开展对20个省级智慧城市示范试点项目的检查验收及绩效评价工作。对示范效应突出,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服务模式创新成熟的项目,在全省进行推广。培育一批全国同行业前茅的云工程与云服务企业,新创建一批云工程和云服务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加快我省智慧城市产业链的打造。(省经信委、各试点项目省级指导组组长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人才办)

  10.加强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务实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2】41号)要求,结本地实际,各地要认真开展智慧城市发展研究,编制智慧城市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年度行动计划,明确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制定考核与监管办法,确保智慧城市建设务实有序推进。(各市及县市区政府)

  11.加快推进政府服务、城市管理智慧化。以浙江政务服务网为总平台,大力发展“互联网 政务服务”,构建全省一体化的行政权力运行和网上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省市县电子政务云平台整合,加快实现跨部门、条线间业务数据互联互通,以及综合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推广应用。加强政府信息系统密码保护、数字认证、容灾备份、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预警。继续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探索运行管理模式,以杭州智慧城管建设经验为借鉴,逐步在全省推广。(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经信委、省建设厅,相关市及县市区政府)

  12.推进立体交通智慧化。深化智慧高速、嘉兴智慧交通、金华智慧车联网项目应用和推广。组织实施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的智能汽车智慧交通应用示范项目。继续完善全省交通云网合一架构、综合交通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加强公路(高速)、铁路、水运、航空等领域基础数据库建设,拓展县(市、区)级信息数据资源交换共享,提升智能化公众出行服务、运营分析决策与监管、协同指挥等能力。(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交通集团,杭州、嘉兴、金华市政府)

  13.开展智慧安防、安监示范推广。通过专群结合、平战结合、服务与监管结合、防范与应急结合,加快从“平安城市”升级到“智慧安防”,在社会治安、应急响应、预防打击犯罪、市民服务、家居安防等领域构建完善的管理服务体系。围绕G20和世界互联网大会安全保障要求,有针对性选择5个县(市、区)开展智慧安防示范推广工作。进一步推进杭州智慧安监示范应用,建立健全食品药品质量全程可追溯制度与网络体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省经信委、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食药监局、省质监局,有关示范市及县市区政府)

  14.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智慧化。深化衢州智慧环保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给排水管网监测系统、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等领域应用试点。加快落实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建设杭州湾、象山港等湾区开发资源海洋环境监测、海域动态监测、渔业环境监测等系统。加快“互联网 回收”线上投废、线下物流的再生资源经营模式推广应用。(省环保厅、省海洋渔业局、省经信委、省科技厅,衢州市政府、有关市及县市区政府)

  15.推进智慧能源管理。加快推广智能变电技术,建成一批新一代110及220千伏智能变电站,通过建设配网状态管理中心,提升配电自动化覆盖率。参照嘉兴智慧电网建设经验,推广建立一批地市级一体化智能电网调度控制、供电监测及指挥系统。加快整合其他新能源电网系统,建立集监测、分析及决策等多功能的全省智慧能源信息管理综合系统。推进省智慧能源监测平台的应用覆盖和服务提升。(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电力公司)

  16.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加快建成一批集WiFi全覆盖、二维码语音导游、3D虚拟现实场景为特色的智慧旅游景点。借鉴温州智慧旅游试点的建设经验,建设一批智慧旅游运行监测、公共信息服务、目的地体验营销平台,探索建立智慧旅游云数据中心,为旅游电商、景区营销、活动推广提供大数据分析等功能。(省旅游局、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通管局、有关市及县市区政府)

  17.推广智慧健康服务。加快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整合区域资源,拓展平台的应用功能;不断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数据库建设;以业务驱动为指引,推进信息化在公立医院改革、基础能力提升、分级诊疗、中医服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建设应用和业务信息系统之间的协同应用;鼓励探索“互联网 ”医疗健康新业态的发展,规范引导浙江省互联网医院的建设发展;推广宁波智慧健康项目建设经验。(省卫计委、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委,各市及县市区政府)

  18.推进智慧物流。加快全省物流基础平台、公共云服务平台、供应链大数据交换平台对接与延伸,推进第四方物流市场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物流配送体系。重点强化宁波智慧物流示范,加快提供江海联运数据资源与智能化物流服务,借鉴杭州空港物流与义乌国际陆港物流建设经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推广应用。(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有关市及县市区政府)

  19.推进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利用已建成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及其发布的地理空间信息数据与技术保障,加快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完善省、市、县(市、区)地理空间信息“一张图”工程建设,升级完善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加强与地理空间位置有关的数据集成与整合,构建统一、权威、标准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开展空间地理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省测绘与地理局)

  四、助推农村信息化

  20.加快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建设。继续完善全省益农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县级益农信息服务中心标准化提升,新开展一批试点县信息进村入户计划,结合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主体,建立一批益农信息服务站,实现村级站在试点县域范围内基本覆盖,深化公益服务、培训体验、便民服务、农产品电子商务等四类服务。(省农业厅、省商务厅,各市及县市区政府)

  21.开展农民信箱系统功能提升。加快实施农民信箱系统工程,增强农民信箱板块功能,开展多层次涉农信息服务,开展农民手机应用培训,加强掌上农民信箱APP推广,促进掌上农民信箱软件融合发展,提升万村联网新农村网站规范建站水平。(省农业厅,各市及县市区政府)

  22.完善农业应急指挥系统。加快创建县级农业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大厅,配置移动应急设备,完善应急指挥网络,布设应急管理基点。重点围绕农业产业集聚区与现代特色农业强镇建设,在温室大棚、畜禽养殖、大田生产、生态环境监控等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推进信息技术应用。(省农业厅、省经信委、省科技厅,各市及县市区政府)

  23.推进农业信息化示范试点建设。重点加快9个省级农业信息化示范试点建设,并筹备建设一批示范试点区域,推进农业物联网平台建设,加快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与光温水自动控制系统、病虫害(疫病)预警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引导互联网企业建立一批农业销售服务平台,加强产销衔接。(省经信委、省农业厅、省科技厅,有关市及县市区政府)

  五、加快信息资源共享开放

  24.优化大数据管理体系。以建设“数据强省”为目标,贯彻落实省政府《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计划》(浙政发【2016】6号),研究制定政府数据资源、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数据资源采集、传输、存储、归档、共享和开放,协调大数据资源归集整合,推进大数据应用。(省政府办公厅、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等)

  25.建立大数据产业体系。扶持并培育一批大数据分析、大数据应用服务的龙头企业、一批创新型大数据应用类中小企业,加快形成协调发展的大数据产业体系。组建大数据行业协会,加强与大数据产业联盟、公共技术研发平台、专业投资机构等相关行业组织对接。(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等)

  26.培育大数据应用示范。组织开展第二批大数据产业应用示范企业培育试点工作,建立一批大数据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推动创建一批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拓展大数据应用领域。(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等)

  27.推动大数据市场交易。探索建立可提供数据资产登记确权、数据资产盘点、数据资产整合、数据资产评估等服务的数据交易服务中心。培育数据资源交易市场试点,鼓励产业链各环节市场主体进行数据交换,探索大数据衍生产品交易(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金融办、省商务厅等)

  28.完善省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规范目录注册发布,提升编目质量,深化省级单位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收尾工作。(省政府办公厅、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等)

  六、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

  29.夯实信息设施基础。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宽带、4G、WiFi等发展水平。2016年底前基本实现光网全覆盖。其中,城市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M以上,农村宽带接入能力达到30M;发展4G移动电话用户数4000万户,移动互联网建设发展继续保持全国领先。WiFi覆盖全省县级以上80%的重点公益性公共场所。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支持,开展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省经信委、省通信管理局、省建设厅,杭州市政府、各市及县市区政府)

  30.深入推进三网融合。总结试点经验,深化多方合作,进一步做好全省三网融合推进工作,推动三网融合业务快速发展,力争省IPTV集成播控平台用户达到150万户以上。(省经信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华数传媒集团、三大通信运营商等)

  31.加快支撑产业发展。推进信息技术重大瓶颈攻关,加长“短板”,补齐“缺链”。大力推进集成电路、通信、计算机与网络、数字音视频、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材料发展。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围绕智能制造和“互联网 ”深入应用,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电子商务服务与生态系统、“互联网 ”应用支撑等领域技术、装备、产品与服务。推进集成电路行业“芯片—软件—整机—系统—信息服务”产业链一体化发展。(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等)

  32.推进产业载体建设。在全省推进12个省级信息经济发展示范区及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6个示范基地、6个特色基地和5个创业基地建设。培育5个省级数字化工业设计特色基地、5个省级互联网创客空间或互联网产业发展孵化器。(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有关市及县市区政府)

  33.强化人才引进和培养。开展国内外系列引才活动。建立健全企业家再教育和培训体系,分层次开展企业管理人员集中培训。举办两化深度融合、互联网 、智慧城市、电子商务领域特色高研班。支持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外国专家工作站等。(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等)

  34.强化网络安全保障。加强信息化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定期检查。重点加强对党政机关重要信息系统、基础信息网络与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应用系统的信息安全防护,以及基础信息资源、工业控制系统等领域的信息安全监管,并落实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省网信办、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等)

  七、组织筹备重大活动

  35.积极筹备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强化互联网大会信息化部保障工作,积极筹备互联网博览会、新技术新产品发布会,邀请国内外知名企业,集中发布一批互联网 技术与设施、金融和商务、产业发展、城市服务、网络安全等国内外最新成果。筹备浙江论坛有关工作。(省网信办、省经信委,桐乡市政府)

  36.筹办首届中国产业互联网大会。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与省经信委联合举办首届中国产业互联网大会,贯彻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宣传推广国内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的优秀项目和领军企业,集聚相关资源,共同推动传统产业和互联网产业的对接,进一步营造更好的互联网经济发展氛围。(省经信委,有关市及县市区政府)

  37.办好中国宁波智慧城市博览会。在第五届中国智慧城市技术与应用产品博览会基础上,继续围绕“建设智慧城市、打造网络强国”主题,结合“两化”深度融合、“工业4.0”、“中国制造2025”等内容,办好2016年宁波智博会。(宁波市政府、省经信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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