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领域节能咨询服务机构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06    浏览次数:4

桂工信节能〔2013〕809号

  各市工信委:

  为加强对工业领域节能咨询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节能咨询服务队伍建设,提高节能咨询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等规定,我委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领域节能咨询服务机构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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