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重庆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开展第三届重庆“中冶赛迪杯”专利好新闻年度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25    浏览次数:1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重庆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关于开展第三届重庆“中冶赛迪杯”专利好新闻年度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新闻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知识产权新闻宣传工作,鼓励各新闻媒体(含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记者对我市专利工作的大力宣传,提高知识产权宣传报道的力度和质量,在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支持下,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重庆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决定开展第三届重庆“中冶赛迪杯”专利好新闻评选活动。请各新闻单位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和推荐专利新闻作品参加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中央在渝、市级及各区县新闻单位记者和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通讯员,在重庆及全国新闻媒体(含新华社内参)刊播的与重庆专利宣传相关的新闻作品。

  二、评选要求

  (一)好新闻一、二、三等奖评选标准

  1、于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发表,属于参评范围内的各类新闻作品,包括文字作品的消息、通讯、评论、新闻图片、新闻专题,广播电视作品的消息、评论、专题、系列报道等。

  2、作品必须导向正确,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准确及时;语言生动、构思精巧;重点突出、制作精良;刊播后影响面大、社会反响好。

  3、文字作品要求不少于200字,广播电视消息不少于0.5分钟,专题和系列报道不少于3分钟,图片新闻要求配有相关文字说明

  特别优秀的作品可适当放宽字数和播出时间要求。

  (二)优秀组织奖评选标准

  1.对专利宣传工作高度重视,有专人负责。

  2.设专栏对专利工作进行有组织、有步骤的宣传报道,或组织影响面较大的专利新闻系列报道。

  3.发稿数量多、质量高、效果好。

  三、奖励办法

  第三届重庆“中冶赛迪杯”专利好新闻评选设“好新闻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对获奖者和单位授予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予以表彰。

  好新闻一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各8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各500元。

  优秀组织奖5名,奖金各3000元。

  四、评选程序

  (一)收稿:2010年3月22日-4月5日,各新闻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将推荐作品报送重庆市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处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4楼

  邮  编:401147

  联系人:阳  丹    龙圆畅

  电  话:67517067   67612599

  (二)评审:由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重庆市新闻工作者协会组织人员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获奖作品和单位。

  (三)颁奖:4月初将公布评选结果并举行颁奖活动。

  五、报送须知

  (一)好新闻奖

  1.文字作品:每件参评作品应填写《第三届重庆“中冶赛迪杯”专利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1),报送时需《推荐表》和报载原件的清晰复印件一式2份。

  2.广播、电视作品:作品要刻录在DVD光盘上,一张光盘只刻录一件作品。报送时需《推荐表》和作品文字稿一式2份,光盘一张。

  3.网络作品:将整个网络新闻页面直接打印出来,报送时需《推荐表》、作品打印文本一式2份。

  4.所有报送材料一律用A4纸,并加盖公章。

  (二)优秀组织奖

  各参评单位应填写《第三届重庆“中冶赛迪杯”专利好新闻组织单位作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时需将本单位推荐的所有参评作品附在《目录》后。

  六、其他事项

  (一)参评作品作者以发表时的署名为准,署名最多不超过2人,否则由评审委员会按顺序取消排在后面的姓名。

  (二)同一名记者的多篇稿件可以同时参加评比。

  (三)年度内刊发片面失实报道的记者不参加评比。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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