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豫政办〔2012〕156号),现对2014年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拟合作的创业投资企业和产业投资基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6月26日至7月4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合作基金基本情况
1.河南高创装备制造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2.5亿元,基金主发起人为河南高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引导基金拟参股0.5亿元。
2.郑州华祥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2.5亿元,基金主发起人为河南华夏海纳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引导基金拟参股0.5亿元。
3.河南沄龙高技术服务创业投资基金,基金规模人民币2.6亿元,基金主发起人为洛阳科技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引导基金拟参股0.5亿元。
4.河南创投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总规模为3亿元,基金主发起人为河南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引导基金拟参股0.6亿元。
5.河南中原文化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基金总规模为10亿元,首期规模3亿元,基金主发起人为河南省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引导基金拟参股0.6亿元。
二、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的基金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请说明。
联系人及电话:谢晓燕 0371-65802205
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