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1-21    浏览次数:1

 

太原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太原高新区,太原经济区及有关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的有关规定,经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审查,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更名后,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范围均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有关规定,同意3家企业更名后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同时撤销原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附件:山西省2011年第二批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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