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业互联网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5-08-11    浏览次数:3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业互联网发展的指导意见

(湘政办发[2015]6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农业互联网是指通过互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中的应用,实现人与自动化机械和智能机器间的连接,进而重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农业互联网是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一场深刻的农业生产力革命,顺应"互联网 "趋势,发展农业互联网,对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新兴业态、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快农业互联网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服务能力,加强统筹规划,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实际需求,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培育产业为重点,以保障安全为前提,营造发展环境,创新服务模式,强化标准规范,合理规划布局,加强资源共享,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业互联网产业体系,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二)基本原则。

  统筹协调。准确把握农业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强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农业互联网应用、技术、产业、标准的协调发展,加强部门、行业、地方间的协作协同。加强资源整合协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

  创新发展。强化创新基础,提高创新能力,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推进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拓宽发展思路,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和电商扶贫模式,发展精准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

  市场主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减少行政干预,鼓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丰富服务种类,提升服务能力,对接应用市场。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监管政策,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安全可控。强化安全意识,注重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和数据保护。加强农业互联网重大应用和系统的安全测评、风险评估和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农业互联网重大基础设施、重要业务系统和重点领域应用的安全可控。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农业互联网基础设施条件不断完善,基于农业互联网的协同研发设计、定制生产营销等广泛应用,基于互联网的农村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产业扶贫应用更为广泛,农村网络金融和电子商务普及深化,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农业互联网企业,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农业互联网平台和产业集中区,打造较完善的农业互联网产业链,农业互联网产业体系初步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农业互联网技术创新体系。适应农业互联网发展新趋势,围绕产业需求,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产学研用科技协同创新联盟等新机制、新模式,形成创新资源配置国际化、响应市场需求快速化、整体运行高效化的农业互联网技术协同创新体系。着力突破农业互联网技术瓶颈,加快农业互联网应用基础平台、传感器网络、智能终端、大数据处理、智能分析、服务集成等核心关键技术和服务模式创新,构建基于农业互联网能力开放的应用聚合及业务创新体系。开展农业物联网技术攻关,推进农业物联网与新一代移动通信、大数据、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卫星通信等技术融合发展,建设农业物联网与互联网相结合的技术、测试、资源管理、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农业移动互联网应用发展,鼓励开放第三方应用开发程序接口并形成跨终端平台的应用商店,推动大规模协作的应用创新。加强精准农业技术研发,尽快开发出适合我省实际的智慧农业、立体生态农业、B2C互联网农业模式的技术和样板。依托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搭建农业互联网技术融资、信息、品牌服务平台。

  (二)促进农业互联网广泛应用。加快农业基础设施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研制推广智能节水灌溉系统,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不断提高农田水利信息化水平;研发和推广基本农田整理、复垦和耕地质量、森林资源、湿地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管保护信息化技术与装备,扩大测土配方施肥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测土配方信息系统的知晓率和利用率,提升耕地、林地产出率;建设一批集智能感知、智能传输、智能控制为一体的设施化畜禽、水产养殖场,提高畜禽水产养殖的智能化及自动化水平,促进畜禽水产增产增效。加快农机及农业装备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智能作业机具及装备,开展农业数字化综合应用示范基地建设,提高农业生产设施装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以大宗农产品生产为突破口,逐步探索农业生产的数字化设计、智能化控制模型,推进精细化管理和科学决策,促进农业产业优化升级和农业持续、高效发展。以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北斗导航、物联网、互联网、遥感遥测等技术应用为基础支撑,开展农业云计算应用,实施农业大数据分析,智能指导农业灾害应对和产业化布局优化。

  (三)深化移动互联网与农业产业化合作。利用移动互联网的移动、实时、定位和双向互动等优势,构建跨越时间、空间、物理障碍的资源共享与协同工作平台,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平台,电子商务扶贫平台,实时化、精准化农业科技服务系统,快捷高效推广农业农村实用技术。在大田种植、畜禽标准化养殖、设施农业、高端特色畜牧业、农产品(屠宰)加工、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中,积极推进基于物联网的生产技术和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管理技术的应用,建设具有远程诊断、远程监控、自动控制、射频识别、适应性分析等功能的农业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形成集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积极促进移动互联网企业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特色基地对接,利用移动互联网整合业务链、价值链、产业链,构建农业新型经营体系,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力和特色基地的集聚力。依托现有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发展基础较好的农业科技园区、循环经济园区、生态农业园区、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园区等,开展移动互联网与农业产业化示范试点,通过集聚产业要素,完善基础设施,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优势特色品牌,建设一批农业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大力引进国内外著名互联网龙头企业与政府及地方企业合作,在县、乡、村建立运营体系,投资建设农村信息服务站,完善乡村配送体系,创新扶贫模式和农村代购服务,促进农民提高收入、增加就业、脱贫致富,实现新型城镇化。

  (四)强化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积极推进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和信息进村入户试点省建设,构建公益化的农村服务体系、社会化的农村创业体系和多元化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为农业互联网发展提供信息化支撑。进一步加强省、市、县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农村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完善"12316"三农服务热线、12396呼叫指挥中心系统、12119森林火灾报警系统、短彩信服务系统、手机报、双向视频系统等信息服务支持系统,探索app等农业新媒体运用,提升信息采集、处理、传播、利用、安全能力,为广大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用户提供政策、科技、市场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电子政务体系,积极构建综合性网络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移动终端,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流转,方便群众咨询、办事和查询、监督。支持电商、物流、运输、商贸、供销、邮政、金融、通信等企业参与信息进村入户示范点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支持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业信息化建设,发展涉农信息服务业,打造公共型、专业型、市场型等多种信息资源和服务平台。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服务云计算迁移,实现数据资源融合共享,推动农业大数据挖掘、分析、应用和服务。

  (五)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强"万村千乡"农家店、"农超对接"信息化建设,支持电商、运输、商贸、供销、邮政、物流、金融、通信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重点打造一批集商业服务、金融服务、通信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信息化农家店及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农业电商平台。推广应用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体电商模式,做好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和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大户等社会力量建立电子商务网站,开设网上直销店。推动涉农电子商务平台与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产销大户、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企业、大型餐饮连锁企业及中高档酒店对接,引导地方性特色农产品开展网上交易,通过"基地 合作社 网络营销"联动模式,实现产销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支持开展农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构建高效物流协同对接的农资商务一体化服务系统,探索B2B、B2C、B2B2C、O2O等农资电子商务运营机制,开展农资电子交易试点示范。支持利用电商平台、移动支付平台等推动休闲农业发展。积极鼓励贫困县开展电商扶贫试点工作,以电子商务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

  (六)建立健全农业互联网配套支撑体系。在国家统筹布局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数字广播电视网、卫星通信等设施建设的背景下,推进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宽带普及工程,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全面提高宽带普及率和接入带宽。对建设成本过高的边远地区、山区,采用移动、卫星等无线宽带技术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对新规划建设的成片新农村、农民安居工程,积极推进光纤到楼和光纤到户建设。推进互联网、电信网、广电网在农村地区的融合。优化互联网网间互联架构,提升互联互通质量,扩展网络容量、覆盖范围和服务能力,降低带宽租费水平。加强农村互联网专业软件开发和公共基础数据库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广播村村响、直播卫星户户通、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以及通信、邮政快递村村通工程。加快全省农产品市场体系转型升级,着力加强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完善全省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着力打造快递到乡镇、配送到村寨的物流网络,形成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大生产、大流通、大市场一体化物流格局。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完善产地预冷、销地冷藏和保鲜运输、保鲜加工等设施,加快构建跨区域冷链物流体系。继续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子化交易改造。进一步完善电子支付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农村地区推广应用手机支付及其他新兴电子支付方式,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强化网络支付功能。大力发展包装、IT等相关服务性产业,为农民网商特别是贫困农户网商提供完善的配套服务,降低网商交易成本。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加强对全省农业互联网发展的统筹协调。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动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工作机制,实现系统间的高效联动和资源共享。营造积极的创业环境,从基础设施硬环境建设到优化行政服务、加强市场监管、开拓市场等软环境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尽可能扫除创业障碍、降低成长成本。

  (二)创建示范典型。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为目标,鼓励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农业互联网发展模式和可持续发展机制,打造一批省级互联网农业示范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把互联网农业示范工程作为现代农业发展重点来抓,研究制定支持农业互联网发展和电商扶贫的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到位。

  (三)加大投入力度。统筹利用现有专项资金,加大对农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强线上线下营销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探索通过增加补贴等方式,推进农村网络和物流体系建设。统筹利用现有专项资金,加大对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领域技术研发的支持,推动产业化。支持互联网企业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相关规定依法享受财税等优惠政策,制定贫困农户互联网用户资费优惠政策。探索农村农业信息化公益服务政府购买机制,有效引导并培育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供给。积极探索适应农业互联网发展的风险投资、融资担保、责任保险等投融资模式。认真落实有关财税政策,对参与农业互联网建设的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给予激励,促进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下的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维护市场化,合力推进农业互联网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多层次多类型农业互联网人才培养和服务体系,大量培养和引进农业互联网创业和从业人员。支持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快培养农业互联网相关专业人才,积极鼓励农业互联网相关专业人才到贫困地区从事互联网创业和工作。依托国家重大专项、科技计划、示范工程和重点企业,培养农业互联网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加快引进农业互联网高层次人才,完善配套服务,鼓励海外专业人才来湘创新创业。充分整合乡村资源,完善乡、村两级信息员队伍。重视农民互联网专业知识和生产技能的培训,鼓励各级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业互联网管理和服务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强化广大农民的互联网应用意识、信用意识、信息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应用能力和应用水平。

  (五)保障网络安全。遵循网络与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完善农业信息安全标准体系和认证认可体系,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等制度。加快推进安全可控关键软硬件应用试点示范和推广,加强信息网络监测、管控能力建设,确保农业基础信息网络和重点农业信息系统安全。推进农业信息安全保密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农业信息安全保密防护体系。加强农业互联网管理,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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