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节能〔2014〕3号
各市工信委、科技局: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组织修订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11年版)的通知》(工信厅联节〔2013〕202号)的要求,现就组织我区企业、科研院所申报国家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和要求
申报环保技术装备的范围和要求,请按国家工信部工信厅联节〔2013〕202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 申报时间及方式
各市工信委、科技局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各行政区域内企业、科研院所开展申报工作。
请各市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申报文件、申报表、申报汇总表(一式三份)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与循环经济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gx21308@163.com 。
申报表格的电子版文件请登录我委网站(http://www.gxgxw.gov.cn)下载。
三、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工信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
联 系 人: 谭秀群 游志强
联系电话:0771- 8095257、 8095265
(二)自治区科技厅规划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处
联系人:李泉
电话:0771-2802257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11年版)的通知》(工信厅联节〔2013〕20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
2013年12月30日
附件:工信厅联节〔2013〕202号.pdf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