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15    浏览次数:1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2011-2015年)》(发改投资《2012》611号,以下简称《规划》)实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辖市安全监管局组织所辖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填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函〔2014〕76号)的附件1第(一)项、附件2和附件4,收集汇总后与本单位调查表一并于7月25日前报省局规划科技处。省直管县按县级部门填报后直接报送省局。

  二、局属各单位按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考试考核机构、宣传教育机构、调度统计信息机构、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执法检测机构分别填写附件1、附件2、附件4,于7月25日前报省局规划科技处。

  三、调查表填报数据的截止时间点为2013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下载。

  四、各单位对相关情况进行统计以后,要对监管能力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对照建设标准,查找差距不足,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按期完成《规划》和《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豫安监管〔2013〕49号)确定的目标任务。

  省局联系人:张  亮    联系电话:0371-65866838

  电子邮箱:ghkj716@163.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6号河南工会大厦713室

  邮政编码:450003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函〔2014〕76号)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nth="7" year="2014">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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