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高认〔2012〕1号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公布2011年第二批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石家庄、保定、唐山、燕郊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经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认定,并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通过(国科火字〔2011〕295号),同意石家庄五龙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等90家企业通过复审,现将第二批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落实好政策,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