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30    浏览次数:1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69号)的总体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我省2015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5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类别包括面上项目和重大项目。面上项目分为产业化环境建设、产业化示范两个方向,重大项目分为创新型产业集群和科技服务体系两个方向。项目具体支持重点、申报条件和支持方式按国科发资〔2015〕69号文件要求(请参阅http://program.most.gov.cn/的通知通告栏目)。

  二、申请流程

  2015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域名http://program.most.gov.cn/)实行网上统一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注册。申请单位需要在申报中心网站进行注册,具体注册及审核过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并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关审核资料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科技部信息中心收到资料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

  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2.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根据申请材料填写说明,在网上认真填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省科技厅。

  3.纸质材料须与电子数据内容一致。申报书可从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

  4.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010-51292636

  传真:010-68523108、68520906、88654001、88654002、88654003

  邮箱:program@most.cn

  三、相关要求

  1.各市州科技局和国家级高新区负责组织辖区内相关火炬计划项目的组织、推荐和上报工作。推荐函一式两份报送高新处(联系人:喻晴,联系电话:027-87135979)。

  2、国家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单位请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5份报高新处(联系人:喻晴,联系电话:027-87135979)。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单位请将项目纸质材料一式5份报协调办(联系人:黄源,联系电话:027-87135797)。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创新驿站站点请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5份报成果处(联系人:刘利华,联系电话:027-87135877)。科技兴贸创新基地产业化环境建设项目及科技兴贸产业化示范项目请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5份报合作处(联系人:周晓红,联系电话:027-87135825)。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创新型产业集群项目及其他单位请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5份报高新中心(联系人:何爱帮,联系电话:027-87133750)。

  3.上报截止期限为5月15日。各申请单位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申报材料。网上申报完成后,打印纸质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科技主管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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