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省安委办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这一主题,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总结成绩、推广经验、树立典型、推动工作,省安委办决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及其个人;
(二)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其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根据省安委办总体部署制定了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实方案,并按时上报;
2.活动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3.积极参与全国和全省重点活动,有明确的责任人,目标任务有量化,活动过程有检查,活动结束有总结;
4.积极组织参加省第六届“安全河南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
5.活动覆盖范围广,参与人员多,员工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6.今年以来无安全生产事故。
(二)先进个人
1.积极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思想重视、工作积极;
2.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献计献策,创新活动形式,促进安全河南创建的深入开展;
3.积极参加河南省第六届“安全河南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
4.“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无违反劳动纪律,无违章操作,无安全生产事故。
三、推荐方法
(一)自下而上、层层推选。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推选的单位和个人经本单位审核后报省安委办。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推选单位和个人由各省辖市、直管试点县(市)安委办审核后报省安委办(推选表见附件);
(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另附简要事迹材料,文字材料(1500字以内,A4纸打印,加盖公章)与电子文档(word格式)同时上报;
(三)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基层安全生产工作人员为主,严格控制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单位和个人参评。
四、上报时间
推荐材料上报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20日。
五、联系方式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16号省总工会大厦703室
邮 编:450003
联 系 人:丛红军 邹 瞻
电 话:0371-65866810(传真)
邮 箱:hnajjfgc@163.com
附件:1.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指标分配表
2.河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推荐表
3.河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4.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汇总表
附件下载.doc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