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工作部署和《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全省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河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全省民政事业发展状况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民政部的指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省民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保障有力,社会福利体系日趋完善,灾害应急救助体系高效运行,优抚安置工作成效显著,基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专项行政事务管理取得新进展,为保障民生,搞好社会服务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城乡社会救助保障有力。“十一五”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低保政策,保障标准逐年提高、保障范围逐年扩大、补差数额逐年增加。城镇低保保障人数从2006年的87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88.6万人,保障标准从154.5元/月增加到265元/月,人均月补差从71元提高到163元;农村低保保障人数从2006年的68.5万人增加到2010年底的191.2万人,保障标准从725元/年增加到1493元/年,人均月补差从21元增加到67元,城乡低保标准达到了全国平均水平。农村五保供养水平逐步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大幅跃升,“十一五”末,集中供养能力由2006年的15%提高到60%。城市医疗救助对象从2006年的5.97万人次增加到了2010年底的15.2万人次,支出资金从0.2224亿元增加到1.57亿元;农村医疗救助对象从31.3万人次增加到了225.1万人次,支出资金从0.4295万元增加到3.5亿元。
(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得到长足发展,并已形成规模。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达到18万张,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3.25万张,社区、街道办事处建为老服务站(点)592个,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在全省11个设区市普遍开通。敬老院、光荣院、社会福利院实行“三院合一”,被民政部推广。扶持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运行健康有序。“蓝天计划”建设项目成果显著。“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重生行动”进展顺利。积极组织实施孤儿助学工程。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
(三)灾害应急救援体系高效运行。“十一五”期间,健全完善了系列应急预案,形成了部门之间协同联动、上下之间相互衔接的全省应对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完成了综合减灾与应急管理信息平台,有力保障了在出现大的灾害时能联得上、进得去、救得出,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备灾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了省级救灾准备金和各类救灾物资储备制度,提高了紧急救援能力;深入开展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创建了一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健全了社会动员机制,组织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支援汶川地震灾区”等社会捐赠活动。为夺取抗击重大自然灾害的胜利做出了突出贡献。
(四)优抚安置体系成效显著。
拥军优属工作取得新进展。建立全省优抚对象和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数据库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积极推进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工作,使优抚对象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目前,全省初步形成了以优抚门诊为载体,以持证就诊、定点医疗、医疗减免、补助与住院按比例报销和大病救助相结合的优抚医疗保障体系。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和医疗费结算“一站式”服务工作处于全国领先位次。评残、批烈工作管理规范。省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光荣院建设、优抚医院建设取得较大发展。
双拥模范城(县)的创建与管理工作有了新进展。全省13个市县荣获新一届国家双拥模范城(县)称号、62个市县荣获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称号,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数量在全国位居前列。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成绩明显。退役士兵接收任务圆满完成。深化安置改革,推动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不断发展,到“十一五”末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61.49%。开发了河北省复员退伍军人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并在全省推广应用,为实现退伍安置工作规范化、现代化管理奠定了基础。积极开展了退役士兵培训,培训退役士兵11984人。军供站正规化建设得到全面加强,石家庄、唐山、邯郸、隆化4个军供站被评为全国军供工作先进单位。
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有序开展。“十一五”期间,全省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4489人,退休士官568人,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1149人。通过强化“军休人员至上,军休人员满意”的工作理念,加强军休服务管理机构队伍建设,繁荣军休文化,军休人员的“两个待遇”得到全面落实,军休管理、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五)基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以“四个民主”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和提高。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了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制度,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保证了农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城市基层社区组织建设。完善城市社区组织,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合理调整社区规模,新型社区居委会初步建立;优化人员结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素质不断提高;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得到改善,社区服务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