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4〕13号)

发布日期:2014-02-11    浏览次数:7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西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8日

广西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

  为贯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创新全面振兴教育的决定》(桂发〔2014〕2号),落实我区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特制定广西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引,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高中阶段教育突破发展工程、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工程、高等教育特色化上水平工程、学前教育发展工程、教师队伍强质增量工程、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教育扶贫富民工程等八大重点工程(以下简称八大工程),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着力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有效增加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提升服务扶贫富民能力,为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优质人力资源和强大人才支撑。

  二、总体目标

  2014-2017年,实施八大工程,总投入1018.8亿元。新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1010所,改扩建学校一批,重点建设120所示范特色中等、高等职业院校和10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基础设施和教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扶贫富民、服务产业发展和协同创新能力,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扩大教育国际交流,激活社会办学活力。到2017年,实现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乡乡覆盖,优质高中县县覆盖,教师培训全员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程覆盖,中职学生免学费全体覆盖,年受益学生405万人次,增加基础教育学位100万个,基本消除“超大班额”和“大通铺”现象,使教育扶贫、技能富民、就业安民惠及百姓家庭,使人民群众学有所教、选择多样、接受更好的教育。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着力消除城镇学校“超大班额”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大通铺”现象,计划投入资金329亿元,优化学校布局,规范办学行为,开展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新建学校390所,改扩建学校一批,配备桌椅、图书、实验仪器、信息化设备、运动场、音体美设施、生活设施等,推进每一所学校达到自治区办学标准。

  (二)实施高中阶段教育突破发展工程。着力解决县级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薄弱问题,消除城镇普通高中“超大班额”,扩大优质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和办学规模,计划投入资金72亿元,预计拉动社会资金14亿元,推进示范性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新建、改扩建高中阶段学校430所,改善办学条件。

  (三)实施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工程。着力解决职业教育优质资源不足和体系不健全的问题,计划投入资金56亿元,预计拉动社会投入10亿元,建设一批示范特色中等、高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和实训基地,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中高职贯通。

  (四)实施高等教育特色化上水平工程。着力提升高等学校办学水平,计划投入资金124亿元,预计拉动社会资金44亿元,实施高水平大学和特色高校建设工程、本科教学工程、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及学位授权单位建设工程、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工程等专项工程,建设一批区域领先、特色鲜明的高等学校。扩大与东盟国家等的国际交流学生规模,促进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五)实施学前教育发展工程。着力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公办幼儿园资源短缺等问题,计划投入资金79亿元,预计拉动社会投入31亿元,实施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城市幼儿园建设贴息、学前教育综合奖补等项目,新建幼儿园590所,实现“一乡(镇)一园”,缓解“入园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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