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现工业跨越发展2014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10号)

发布日期:2014-02-10    浏览次数:2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实现工业跨越发展2014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月20日

  实现工业跨越发展2014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工业强桂战略,加快推进我区新型工业化进程,努力实现《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实现跨越发展的决定》(桂发〔2013〕11号)及其配套文件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落实目标任务

  根据桂发〔2013〕11号文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跨越发展“1131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3〕39号)确定的主要工作目标进行年度分解,努力完成工业总产值“3年突破3万亿”的阶段目标,为实现“5年跨越5万亿、8年超过10万亿”的目标奠定基础。

  (一)加快推进重大项目、重大产业建设。

  2014年,主要支持成长性高、拉动力强、效益好、条件成熟的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大企业、龙头企业项目建设。重点支持汽车、机械、食品、电子、石化、有色金属、医药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八大产业项目加快发展。大力推进沿海石化产业基地、南宁市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柳州装备制造业基地、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北海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等15个重点产业基地建设。

  汽车产业:重点推进载货车向重型及轻型两端延伸,加强建设轿车、汽车配套体系,完善微型车、多功能乘用车、载货车配套体系。机械产业:大力发展工程机械、农业机械、通用机械、冶金机械、食品及包装机械、环保通用机械和智能制造装备等。食品产业:大力发展食品生产精深加工,推动糖业可持续发展工程、糖果加工业、坚果加工业的发展。电子信息产业:进一步壮大光电、光通信产品,加强电子产品研发,重点发展光电显示产品,完善电子元器件等配套产品。石化产业:加快推进产品结构调整,深度开发石油化工后续产品,延伸产业链。有色金属产业:以发展循环经济为核心,以生态园区建设为载体,打造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链。医药制造产业:重点发展中药与民族医药,加快发展化学药、生物制药等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推进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节能和环保、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六大产业发展。

  全年计划完成工业投资5590亿元,加快推进330项投资超亿元的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工作目标如下:

目标

单位

工业投资

(亿元)

超亿元项目

(个)

备 注

 

5590

330

工业投资以自治区下达的具体目标为准,亿元以上项目以当年实际建设数为准。

 

1

南宁市

853

33

2

柳州市

774

36

3

桂林市

629

39

4

梧州市

450

29

5

北海市

355

12

6

防城港市

221

10

7

钦州市

290

12

8

贵港市

272

12

9

玉林市

700

30

10

百色市

296

27

11

贺州市

277

27

12

河池市

112

27

13

来宾市

166

21

14

崇左市

195

15

  (二)加快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

  2014年,按照发展空间大、项目入园势头好、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工作卓有成效的原则,以纳入自治区管理的园区为重点,突出打造100个工业园区,引导产业、企业和项目向园区集中。加强园区规划和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园区扩容,逐年提高集约节约用地水平,大幅提升产业承载能力。培育建设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等10个重点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因地制宜支持建设一批县域工业集中区。培育发展园区骨干龙头企业,突出主导产业,打造一批专业、特色园区。争取千亿元园区达到3个、500亿元园区7个、百亿元园区42个。

  以加快培育发展千亿元园区为目标,2014年自治区层面重点支持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州汽车产业园、柳州河西机械产业园、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西桂林西城经济开发区、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梧州市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园区、广西北海工业园区、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防城港大西南临港工业园、广西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玉林龙潭产业园、玉林健康产业园、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园区、河池市工业园区、来宾市工业区、崇左市城市工业区、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钦州保税港区、凭祥综合保税区、东兴开发开放试验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明阳工业区等产业园区发展。各市要按照自治区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出年度各自重点支持的产业园区,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推动重点产业园区提质量、上水平。

  (三)加快推进重点企业的发展。

  2014年,着力培育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广西电网公司、柳钢集团、上汽通用五菱、广西投资集团、玉柴集团、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等一批千亿元企业集团。加快打造广西有色金属集团、广西金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一批超500亿元的企业,壮大一批超100亿元的企业,加快发展一大批超10亿元的企业。力争10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3家,5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达到54家,1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72家。进一步拓宽民营资本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重组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集中优势资源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以大项目、大工程、大产业为依托,积极发展“专、精、特、新”中小型产业链配套企业,大力发展资源开发型中小企业,推进发展市场竞争力强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

  (四)想方设法拓宽就业渠道。

  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带动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就业岗位。对解决就业有突出贡献的园区、企业、项目给予奖励和重点支持。通过加大工业投资力度,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培育发展重点企业,大力发展县域工业、农产品加工业和民族特色手工业,积极扶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创业就业环境,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完善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劳动力有效就业。2014年新增就业岗位目标:南宁市4万个、柳州市7万个、桂林市4万个、梧州市3万个、北海市2万个、防城港市1万个、钦州市2万个、贵港市1万个、玉林市3万个、百色市1万个、贺州市1万个、河池市2万个、来宾市1万个、崇左市1万个。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推进责任制。各市、县(市、区)要参照自治区成立推进工业跨越发展的工作机构,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度,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并落实经费。各单位要按照“1131工程”和“十大行动计划”明确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推进方案和实施细则。

  (二)强化综合协调服务。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要建立相关的协调机制和重点工业企业直通车服务制度,着重解决项目“审批难”、“用地难”、“融资难”等问题。

  (三)科学谋划项目储备。要充分利用东部产业转移的机遇和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平台,重点围绕重大产业招商,不断加强与央企、粤港澳企业、重要民营企业的沟通衔接,力争引进更多的先进产业落户广西。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新开工重大项目按计划开工建设,推进续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早日投产达产,着力引进一批高水平大项目,策划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形成“开工一批、在建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

  三、工作机构

  成立自治区工业跨越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武 自治区主席

  副组长:黄道伟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陈 刚 自治区副主席

  成 员:莫恭明 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黄 敏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方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束 华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谢迺堂 科技厅厅长

  黄伟京 财政厅厅长

  肖建刚 国土资源厅厅长

  檀庆瑞 环境保护厅厅长

  管跃庆 自治区国资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由陈刚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束华、黄敏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职能: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工业跨越发展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审定工业跨越发展相关战略、专项规划和政策法规;研究确定重大项目布局和建设;组织开展加快新型工业化实现跨越发展评选奖励工作,研究决定评选奖励重要事项,审议各奖项获奖名单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推动全区工业跨越发展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对工业发展进行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拟订全区工业跨越发展的专项规划和年度目标,提出优化工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跨越发展的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对外开放、深化合作;组织推进“1131工程”建设,指导实施工业“十大行动计划”;组织实施1000项投资超亿元的重点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承担开展加快新型工业化实现跨越发展评选奖励日常工作,审定各专项奖励评审的实施细则,确定各专项奖励评审工作组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组织各奖项评审工作;承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工业跨越发展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享到: 收藏本文